房產在哪里, 就按照當地法律處置
依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我國法院受理的離婚以及因離婚引起的財產分割,適用我國法律。而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所以,假如是國外房產,我國法院不能對該財產進行處理。當事人可以在房產所在國家的當地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將房產變賣折現后歸國再以中國法律進行分割。
土豪看過來,海外房產如何保護
目前,到海外置業的“土豪”越來越多,下面便以海外置業比較熱門的國家——美國為例,讓讀者大致了解海外置業需要關注的問題。
一、個人購房
這種方式簡單、成本低,業主對房產的控制權更強。但如果打算未來傳承給子女,要考慮遺產稅。美國公民遺產稅的免稅額是545萬美元,外國公民只有6萬美元。
二、聯名購房
聯名購房又分以下兩種情況:
一種是joint tenancy(聯合共有)。曾經鬧得沸沸揚揚的王寶強離婚事件,他們在美國便是采取這種方式購房,并簽訂了“只留給活人”的條款,其實這個條款并非“陰謀論”,而是最常用的聯合共有產權的一種。假如一方去世,產權會自動轉移給另一方。
另一種是tenancy in common,如果一方去世,產權則轉移給去世一方的家人。
所以,普通夫妻或家人關系多數會選用joint tenancy,而非夫妻關系的合伙人則多數選用tenancy in common。
三、公司購房
也有很多人以公司的名義購房。相對來說,把房子寫在公司名下,貸款會稍微復雜,房子的盈利或虧損,也歸于公司的盈利或虧損。房子的傳承非常簡單,只要填一張表,更改股東和董事就可以解決。
四、設立信托
假如你的海外置業達到一定的規模,也可以考慮設立信托這種方式。設立信托有很多種,家庭信托是家庭常用的一種形式。
還記得傳奇女人鄧文迪嗎?她與傳媒大亨默多克離婚的時候,全世界都在猜測鄧文迪至少會分掉默多克一半的身家。但結果是,鄧文迪只分到兩套房產,兩個女兒成為870萬美金基金的受益人,默多克離婚后仍坐擁139億美元身家。默多克靠的就是信托這個秘密武器。
家族信托最重要的作用是可以進行隔離保護,在設立家族信托時,只需要財產所有權人單方委托辦理,無需將來的配偶同意和知曉。受益人的預設不僅保密,而且靈活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