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手房交易流程概述
1、二手房買賣程序
第一步:委托[非必經]
尋找信譽良好的代理公司,簽訂《委托書》,在講清楚了自己的要求之后,地產經紀人會通過公司的電腦網絡系統,即時為客戶尋找較為合適的樓盤。在提供的樓盤中,通過買家自己甄選之后,便進入了實地看樓的階段,中介公司會與客戶簽訂一份看樓《委托書》,以此保障中介公司和顧客雙方的利益。
【北京張春杰律師提示】《委托書》的法律效力存在爭議,能不簽就盡量不要簽,很多中介公司管理不嚴格的,這一步完全可以做手腳。注意委托書的權限與期限,保險起見可以事先咨詢律師。
第二步:核實產權情況
到了買賣雙方有了明確的購買意向及目標價格之后,中介公司地產經紀人應該先到房管局檔案館查冊,查證該出賣的房子物業產權是否清晰,是否可以正常上市交易,有否被法院查封或抵押等背景資料。這個環節十分關鍵,對買家十分重要,所以買家應該向經紀人問清楚該產權問題的查證具體情況,最好有一定的依據證明。
【北京張春杰律師提示】中介應承擔一定的保證責任,可以要求在合同里注明。否則業務員是否真查了、說的話是否真實都要考慮下,找中介很大程度上就是尋求個心理安全感。簽完合同交完中介費后中介公司就什么都不管了,這還是比較常見的。如果是未解抵押、無房產證、共有、公房、經濟適用房等特殊情形法律風險更大,建議委托律師陪購。
第三步:簽約
經過查證之后,由買賣雙方及中介方共同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在此環節,一般要求買家支付樓價的5—10%作為訂金付予/定金業主,或者由中介公司代為預收買家的訂金/定金。由于中介公司在收取訂金時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確,這就極容易引發二手房交易時雙方之間的訂金/定金糾紛。所以,建議買家要求中介公司出示賣方的委托協議,并出具賣方委托中介收取訂金/定金的委托書;在交付訂金之后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訂金/定金的收據。該收據一定要加蓋中介公司的印章。
【北京張春杰律師提示】所有的合同條款都是可以約定的。很多中介為了促成簽訂合同從而收到中介費,使用的方式可謂是不勝枚舉,在我們辦案中發現很多中介對賣方比較偏袒,一旦發生糾紛買方將處于非常不利的位置。因此建議委托律師全程陪購,律師僅為委托人即買方利益服務。
第四步:網簽
【北京張春杰律師提示】網簽應填完所有空白出后再行簽字,最好約定每頁都簽字才生效,以防被掉包。
第五步:貸款
如果是要求辦理銀行按揭貸款的,則買家須準備好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收入證明/稅單、公積金卡等資料到選定的銀行辦理銀行按揭手續。
第六步:過戶——到房管局辦理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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