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二手房交易稅費計算
本文介紹長沙二手房交易稅費計算,計費基數和稅費比例都有介紹。
計費基數:
1、買賣雙方成交價
2、評估價(評估標準見政務公開欄)
兩者按價格高的還款。
稅費比例:
1、契稅: 普通住宅1.0%,非普通住宅4%;
2、綜合稅:1.93%;
3、印花稅:0.05%;
4、營業稅:購買時間在5年內的房屋需繳納的營業稅為:成交價×5%;5年后普通住宅不征收營業稅;
5、城建稅:營業稅稅額的7%;
6、教育費附加稅:營業稅稅額的3%;
7、個人所得稅:對轉讓住房收入計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納稅人可憑原購房合同、發票等有效憑證,經稅務機關審核后,允許從其轉讓收入中減除房屋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
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是指:納稅人在轉讓住房時實際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稅金。
合理費用是指:納稅人按照規定實際支付的住房裝修費用、住房貸款利息、手續費、公證費等費用。
提示:個人買賣住房時應持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核后的《房屋買賣合同》到房屋所在區域的地稅局交納各稅。納稅時,住房買賣雙方必須提供購房合同、發票、購房人戶籍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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