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二手房交易需繳納稅種主要有營業稅、契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
契稅征收普通住宅為成交價的1.5%,非普通住宅為成交價的4%。
營業稅稅率為5%。對于不足5年的二手房對外銷售時征收營業稅,按售房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免征營業稅;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其售房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
個人所得稅征收方式以轉讓收入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收入,稅率為20%。個人不能提供完整、準確的房產原值憑證的,按住房轉讓收入的1%核定征稅。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個人出售房屋時,買賣雙方需分別按萬分之五的稅率繳納印花稅,同時買方需按“權利許可證照”稅目繳納5元的印花稅。
此外,個人房產交易還需交納的稅種有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以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按實際繳納營業稅稅額的7%、3%、1%分別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
2007年石家莊新房契稅是如何征收的?!
普通商品房(140平米以下)繳納房價1.5%的契稅,140平米以上的繳納3%契稅;如果是二手房,夠5年,且房主只有一套房子,同上;如果二手房不足5年,在上述基礎上還要增加1%的個人所得稅和5.55%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