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于購買新房子來說,買二手房注意事項更多,如果選購二手房時選購得宜,那么我們就可以節省很多裝修費用,相反,如果二手房購買不得宜的話,可能二手房的裝修費用會比新房子裝修費用更多,所以說我們購買二手房時一定要掌握好相關的買二手房注意事項知識點,只有這樣才可以用最少的錢買到最好的房子,也為二手房裝修節省一筆不小的預算,那么二手房注意事項具體有哪些呢?二手房裝修知識點有些什么內容呢?
買二手房五大審查注意事項
一是審查房屋是否具有合法的產權。通過房產管理部門看產權有無爭議,防止假產權證,避免“一房多賣”,或是無證的違章建筑。
二是審查房屋產權的真正歸屬。看產權證上業主姓名與售房者身份證是否一致,有無其他共有人。防止無權的人或者是部分產權人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售房屋。如果是夫妻或家庭成員共有的,或繼承人共有的房屋,那么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共同簽定房屋買賣合同。共有人不能到場的,應由其出具公證委托書。因為依照法律規定,未經共有人同意,部分共有人擅自轉讓共有財產所簽定的買賣合同一般是無效的。
三是審查房屋產權轉移是否受到限制。看房屋有無被司法機關查封,有無被抵押,是否是允許上市交易的經濟適用房,近期是否被列入拆遷范圍等。房屋的用途是民用還是商用。土地使用權是出讓的還是劃撥的,出讓土地使用年限還有多長,是否劃算,是否是農村集體土地,因為現行法律法規還不允許城市居民購買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的房屋。
四是實地查看房屋的現狀。看房屋的坐落與產權證的登記是否一致,登記面積與實際面積大體是否相當,房屋的結構質量、通風采光、供電、供水、供氣、交通狀況等是否理想。
五是審查房屋是否存在租賃關系。如果買房時,房主與第三人還存在著租賃關系,在此情況下,買受人雖然能取得房屋產權,卻有可能因租賃期未滿而無法入住;或買賣合同可能因為侵犯了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而被撤銷,從而陷入訴訟糾紛之中。
如果購房者注意對上述情況的審查就可以大大降低購房的風險。此外還要注意及時辦理產權過戶登記。因為依照《物權法》的規定,房屋作為不動產,其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同時,對房屋的價款要盡量在產權過戶之后再交付,必要時可以以提存的方式辦理房屋價款的給付,以確保交易安全。
買二手房的八大須知
注意1 了解該套“二手房”是否屬于允許出售的房屋
因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時,有些單位還保留有優先收購權。所以,一定要征詢原產 權單位同意所購房屋轉讓的書面意見,并簽章。
注意2 了解房屋所有權是否真實、完整、可靠
房屋所有權人是否與他人擁有“共有權”關系,房屋有無其他債權、債務糾紛。但最要 緊的是,一定要由賣方出示、提供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
注意3 了解所購“二手房”的準確建筑面積
合同中約定出售房屋的面積應以現在的產權證上注明的為準,其他面積不計在內。此外,還要考察 地段、環境、價位和房屋結構、格局、采光條件以及物業管理等相關問題。
注意4 了解購買“二手房”的程序
購買“二手房”買賣雙方必須要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并到房屋所在區、縣國土房管 局市場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已購住房出售登記、過戶和繳納國家規定的稅費手續。
注意5 了解屋內設施的交驗細節
有些業主在簽訂合同時常常口頭向客戶保證,屋內裝修的鋁合金門窗、地板、空調以及柜子、熱水 器可以全部贈送。結果到實際交房時客戶卻發現門窗被卸、地板被撬、屋內狼藉不堪,而業主承諾的空調、熱水器更是不見蹤影。
注意6 付款方式
在購房合同簽訂過程中,必須注意付款方式的一個個環節。比如,買賣雙方可以約定,在付款方式 的選擇上標明,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客戶即支付相當于房價款百分之多少的定金給業主或中介公司等。
注意7 交房時間
在合同簽訂的時候還應該明確注明房屋交驗時間是在過戶后第幾個工作日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時間; 房屋交驗前產生的費用及房屋交驗時產生的費用由誰承擔;另外,雙方的其他約定也需在合同中注明 。
注意8 違約責任
買賣雙方在合同約定時最好清楚標明各方的責任義務,這樣可大大有利于避免糾紛的發生。如悔約 責任、違約金款項、逾期付款責任、滯納金款項及其他違約情況等。
另外,就二手房房屋安全、家具、格局布置等方面的問題也需要多多注意。
溫馨提示防陷阱
陷阱1
房屋買賣前,驗證產權證是買房人一般都不會忽略的環節,但產權證的真實性并不是所有人都會考 慮的。最直接、有效的防范方法,是到房地產產權登記部門進行查詢,核實產權的真實性。
陷阱2
出賣人具有合法處分權,是保證“二手房”買賣行為合法有效的基本條件,否則可能導 致買賣合同無效,這是二手房買賣中常見的“陷阱”。要想避開這個陷阱,買房人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出賣人必須是產權證上登記的產權人;如果房屋有多個共有人需要全體共有人 共同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出賣人為已婚,買賣行為需要取得其配偶的確認,購買二手公有住房, 應取得共同居住人同意。
陷阱3
在簽訂買賣合同后,如果賣房人又將該房屋賣給他人,并且辦理了過戶手續,致使先前的買賣合同 無法履行。“預告登記”是避免這一陷阱的有效手段,但買房人要注意,必須在預告登記后三個月內去辦理申請產權變更登記,超過三個月未申請的,預告登記失效。
陷阱4
購買的房屋正由出賣人或承租人居住的情況下,在買房人付款后,如果房屋居住人拒不交付房屋, 買房人仍會無房可住。為避免這一陷阱,在購買這類房屋時,買房人應在房屋騰空,具備交付條件后再交付房款并在付款后立即接收房屋。
陷阱5
一些沒有辦理產權證的房屋,是因為存在難以解決的問題(如開發商欠繳政府費用、設計變更未經 批準),可能在長時間內無法取得產權證。如購買此類房屋,先要把未辦理產權證的原因弄清楚,對未來風險有充分預期,再決定是否購買。
陷阱6
如果房屋存在被抵押、被法院查封情況等產權受限制的情況存在,買房人在購買房屋后,將無法順 利取得所有權,甚至可能造成經濟損失。買房人應事先到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查詢,如存在上述情況 ,不要購買。
陷阱7
為賣出房屋,賣房人經常會向買房人提供虛假信息和承諾,但有些內容并未寫進合同中。事后,當 買房人發現問題時,有苦難言。為避免這個“陷阱”,買房人應就關心的問題詢問賣房人后,盡可能去核實情況的真實性,同時要求將這些內容寫進合同里。
陷阱8
原房主如果欠繳暖氣、水、電、有線電視等費用,會導致買房人無法正常使用這些附屬設施。買房 人首先要了解清楚相關情況,同時把法律責任明確寫進合同當中來約束賣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