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居住條件取決于房子、環境、配套設施三個方面,其中,配套設施這一塊包括市政配套、生活配套兩個方面。市政配套無非是水、暖、氣、熱等,當然缺一不可。在購房過程中,買房人也會再三詢問,而對生活配套這一塊,很多人卻不夠關注。的確,生活配套短期缺項,大家都可以忍段時間,但如果居住區生活配套從規劃上就不齊備,那么該區域居民的生活品質肯定沒保證。
居住區的基本生活配套設施有哪些
根據北京目前執行的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標準,居住區的生活基礎配套設施應包括八類四十項,具體為:
(一)教育設施:托兒所、幼兒園、小學、中學;
(二)醫療衛生設施:衛生站、居住區門診、醫院;
(三)文化體育設施:綜合文化活動中心、門球場、體育場;
(四)商業服務設施:綜合食品商場、綜合百貨商場、綜合服務樓、集貿市場、書店、中藥店、綜合便民店、綜合糧油店、其他第三產業設施;
(五)金融郵電設施:儲蓄所、銀行分理處、郵局、電話局;
(六)社區服務設施:社區服務中心、綜合服務部、存車處、居民汽車場、敬老院(托老所)、殘疾人托養所;
(七)行政管理設施:街道辦事處、派出所與巡察、居委會、房管機構、市政管理機構、綠化、環衛管理站;
(八)市政公用:密閉式清潔站、公廁、公交首末站、市政站點、公共停車場、加油站。
考察居住區環境時如何把握生活配套品質
首先,生活配套設施是按人口規模配備的。生活服務設施配套建設的方式一般是每一千人配備某項配套設施多少平方米,所以生活服務設施配套建設標準常被業內稱為千人指標。只有上萬人的大規模居住區(一般1萬戶,3~5萬人,如方莊、望京等)才可能配套齊全。具體到一個成規模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購房者應關注,小區包括周邊地區是否配備了教育、醫療、文體、商業、金融郵電、社區服務等最基礎的類目,使用是否方便,距離、規模如何等等。
其次,對一個項目的生活服務設施配套情況也應把握一個因地制宜的標準。周邊有現成的商場,就不必再在小區里重復建設。重復建設一來浪費買房人的銀兩,因為,配套建設的成本多半會攤入建筑成本;二來,設施重復,將來維護、運行都是個問題。
第三,考察生活服務配套設施,不能光看全不全的問題,夠用不夠用的問題,還應考慮什么時候能用的問題。生活服務配套設施的使用時間,很多人一般只盯著硬件的到位時間,其實,房子好蓋,有錢、有地就行,可軟件和人是最頭疼的問題。有些小區配套的學校里草都長一人多高了,可老師還沒到位,學校照樣沒法使。
第四,考察生活服務配套設施,還要詢問配套的使用成本問題。這里所說的成本指的是買房人自己的生活成本。如小區里有學校,但卻是貴族學校,一年幾萬元開銷,買房人是否負擔得起。
當然,配套設施投入使用的情況,不完全取決于開發商。很多問題,他們也只能是積極地落實,其中很多因素也不是開發商花錢就能左右的。不過,對于購房者,多問兩句,心里有個數總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