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房屋所有權如何辦理
房產繼承應先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手續,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手續。
一、關于如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的問題
關于房產繼承有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如果死者生前沒有留有遺囑就要按照法定繼承來辦理。到公證處開據公證書需要帶兩個證明和兩個證件:
1、要到派出所開死者的死亡證明。
2、要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法定繼承人證明。內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經過世等。
具備以上兩個證明后,法定繼承人再帶著本人的身份證和房產證到公證處辦理公證證明即可。上海市各區公證處本網站首頁均可查詢。
3、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
二、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的程序及收費標準
(一)房產繼承需提交的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繼承公證;
3、繼承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4、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窗口領取)。
注:
A、若房改房、經濟適用房繼承,還需提供《房改售房價格審查書》、《已購住房上市交易申請審批表》(收件窗口領取);
B、若繼承人不能親自辦理,需提交委托書或公證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C、法院判決的需提交法院判決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D、若繼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辦事程序流程示意圖:房產交易中心收件窗口領表——收費窗口交費—收件窗口交件—發證窗口領證。
(三)收費標準
1、交易手續費:1元/平方米。
2、登記費:住宅 80元/套;
3、房屋所有權證書工本費:一本免費,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稅:5元/本。
(四)領取房產證需攜帶證件
1、已交費的發票;
2、繼承人身份證;
3、收件清單。
注:領取房證時,需產權人到場,若產權人不能到場,需提交委托或公證書。
三、辦理流程
(一)預約登記:
原房屋產權人死亡后,申請人須先作房產繼承公證(辦理公證事宜請咨詢公證處)后,持繼承人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繼承公證書辦理預約登記。
(二)辦理《契稅核定通知書》。
(三)自預約登記之日起一周后(遇國家法定節假日順延),繼承人持以下材料辦理登記手續:
1、《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登記部門提供)。
2、原《房屋所有權證》。
3、房屋所有權證上的附圖及房屋登記表復印件。
4、《契稅核定通知書》。
5、繼承公證書(或法院判決等相關材料)。
6、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A4或B5紙)。
注意:以上材料在辦理交易過戶手續時,必須準備齊全,否則不予受理;自預約登記之日起兩個月內未辦理過戶手續的需重新辦理預約登記。
(四)領證:
繼承人于7日后(遇國家法定節假日順延)持受理通知單領取《房屋所有權證》。
說明事項
(一)原產權人死亡后,申請人必須做房產繼承公證。
(二)預約登記可由他人代辦,要求出示繼承人的身份證及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三)辦理過戶手續時要求申請人親自辦理,如當事人不能親自辦理的,應當出具授權委托書,委托書應載明委托事項、委托權限、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證號,并由委托方簽字;受托人提交委托書、委托人及受托入的身份證的原件(僅供核對)和復印件后辦理相關手續。
(四)《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由登記部門提供,請依據原房屋所有權證上的內容認真填寫房屋狀況、現產權人、原產權人、電話、代理情況等內容,過戶當天填寫(書寫必須使用碳素或籃黑墨水)。
(五)繼承人為多人時,需提交持證聲明,寫清誰持主證、誰持副證,并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