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市房地產市場二手房交易不斷增加,有市民發現在參加房改時標準價購買的公有住房,要入市交易辦理過戶手續。日前,家住凌河區的張先生購買了一戶標準價住房要求過戶,可是原房主已找不到了,變不了成本價,過不了戶。市住建局房改辦提醒市民,按文件要求,以標準價購買的房屋必須經過辦理成本價后才能在房地產市場進行交易,辦理過戶。
據市住建局房改辦工作人員介紹,我市實行房改政策以來,符合政策的絕大多數職工參加了房改,購買了公有住房,辦理了房照,為改善住房條件,進入市場交易。以成本價向職工出售的公房,包括補償費、工程費、基礎設施建設費等,涉及職工的工齡、房屋折舊等,職工購買的住房產權歸個人所有,享有全部的產權。而以標準價購買的住房,職工有部分產權,沒有全部產權,但可辦繼承。如發現房照上注明是標準價的,必須到市住建局房改處(中央南街45號住建局大院一樓)按文件規定補交一定費用變為成本價購房后,才能辦理正式房照。
市住建局房改辦提醒,凡標準價購房的,是不能入市交易的,私自交易是不合法的。因此,也不能過戶、辦照,要嚴格按文件規定執行,減少二手房交易中帶來的麻煩和不必要的經濟損失,以維護房地產市場良好的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