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建局、發改委和規土委日前聯合制定了《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定價實施細則》,規定安居房定價不超過市場評估價70%。
此次《細則》適用于安居型商品房(毛坯)最高銷售價格、最高基準銷售價格和戶內裝飾裝修價格確定。其中,“定地價、競房價”籌建的安居型商品房房價掛牌起始價按本細則擬定后,報市土地招拍掛委員會審定。
《細則》規定,安居型商品房(毛坯)最高銷售價格是在評估確定的毛坯房最高基準銷售價格基礎上,考慮樓層、朝向等因素調整得出的最高價格;超過其市場評估價70%的,以市場評估價的70%為最高銷售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