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現在很多農村都在拆遷改建,國家都會補償給村民們一筆拆遷補償費,村民們大多數都會拿著這筆錢買一套或者兩套房屋,但正正就是由于這房屋惹出了不少的糾紛。下面是一則關于父母贈與兒子的小產權房的效力糾紛,那么小產權房能贈與嗎?
【案件回顧】
拆遷補償購得兩套自住房
老李夫婦早年生育一兒一女,后老李所在的村莊正在拆遷。老李用拆遷款購買了兩套兩居室村民自住樓房。村委會給老李頒發了兩本《房屋所有權證》。該《房屋所有權證》的注意事項第三條規定:“房屋所有權轉讓變更(如買賣、轉讓、繼承等),房屋狀況變動應及時向發證單位申請登記,經批準后方可有效。
2003年秋天,老李的兒子小李結婚,老李就讓小李夫婦住進了自己購買的一套房子里。老李夫婦商量后決定將房本的名字變更為小李。事后小李也沒提反對意見。
買房抵債 撤銷贈與
后來,老李因冠心病住院治療,治療費大多數都是借來的,由于老李長期不還,債主們就找上門來了。老李夫婦商量后,決定將他們自己居住的那套樓房賣掉,租房居住,以解燃眉之急,但小李堅決反對賣房還債。雙方因此發生了矛盾。2007年,老李夫婦以小李得到贈與房產后將二老趕出家門、不履行贍養義務為由要求法院撤銷房屋贈與合同。
事實真偽 法庭辯論
庭審中,法官問老李夫婦為什么要把房本的名字變更為小李,老李說:“當時我的外債不少,怕債主們把我告上法院,法院再把我的房子給拍賣了,所以就決定把房本的名字改成兒子的名字。改名時,他不知情。后來,他知道這件事就把房本要走了。”小李則說:“賣房前,我已經東拼西湊了七八萬元,想替他們還債。我反對賣房,可他們不聽,非要賣。雙方為此大吵一架。現在沒房了,又來找我要,我當然不同意。”
關于贍養問題,小李說:“我每月的工資只有1000元,妻子沒有固定職業,還要照顧小孩,因此,我的收入除了養家糊口外所剩無幾。而且,2004年至2006年,村委會發給我個人的每月200元生活費已經由我父母領取。這就可以視為我履行了贍養義務。”對于小李的辯解意見,法庭查明確實屬實。
不符合法定條件 撤銷贈與被駁回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老李夫婦將拆遷所得的兩套樓房中的一套所有權人變更為小李,應視為老李夫婦對小李的贈與行為。該行為并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且小李表示接受,故贈與合同成立并生效。村委會發給小李的每月200元生活費已經由老李夫婦連續領取2年,故老李夫婦所述小李不履行贍養義務,沒有事實根據。老李夫婦在贈與房屋時也沒有與小李另行約定其他附帶義務, 故對二原告要求撤銷房屋贈與合同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原告老李夫婦的訴訟請求。老李夫婦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二審法院經審理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知識拓展】
撤銷小產權房贈與要符合法定情形
我國合同法規定了贈與人的任意撤銷權和法定撤銷權兩種手段以保障贈與人的合法權益。贈與人的任意撤銷權,是指贈與合同成立后,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贈與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思不再為贈與行為。這是贈與合同與其他有償合同的顯著區別。但是,本案中的老李夫婦作為原房屋所有權人不僅已經將訴爭樓房所有權人的姓名變更為小李,而且,小李也早已實際占有、使用該樓房,因此,在該樓房的產權已經轉移的情況下,老李夫婦欲行使贈與人的任意撤銷權,已經于法無據。
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了贈與人的法定撤銷權:“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 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從本案案情來看,小李顯然沒有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而老李夫婦作為贈與人也沒有從這一點上來提出他們的起訴意見。老李夫婦著重強調了第二種情形,即小李作為受贈人不履行贍養義務。小李作為已婚成年人,對其父母負有贍養的法定義務,同時,他也有贍養的客觀能力。庭審中查明,村委會給付老李夫婦每人每年4800元。另外,村委會給付小李的每年2400元也已經由老李夫婦領取,對此,小李沒有提出異議,也沒有要求老李夫婦返還。這完全應視為小李履行了自己的贍養義務。而且,小李每月工資僅有1000元,不應當讓小李負擔過高的贍養費。他把自己應得的村內補助讓給父母,合情合理。由此,老李夫婦要求行使法定撤銷權的第二項理由亦不成立。至于合同法規定的第三項約定的義務,雙方當事人均稱沒有在贈與房產時約定附帶義務。故第三項理由亦不存在法律事實依據。
因此,老李夫婦既把房屋變更在小李名下,并完成物權的公示、公信,小李也實際占有、使用該房屋,老李夫婦要求行使法定撤銷權的理由均不成立,故其訴訟請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值得注意的是,該案爭議的標的物是一套小產權房屋,由于該案的當事人雙方都是該小產權房所在地村集體的成員,只要不違反該集體的相關規定,老李和小李都可以依法成為該村集體小產權房屋的所有人。因此,老李將房屋產權更改為小李后,小李就可以成為該房屋的實際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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