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國發展的趨勢看,像宋莊一樣的城市居民與農民之間的房屋買賣將來會成為一種普遍現象。目前,雖然農村宅基地和建設用地的流轉問題還困惑著宋莊。但是,作為統籌城鄉示范點的成都似乎給出了一些答案。
從京哈高速路行駛約30分鐘,經宋莊出口向北走4公里,當你看到路北一個題寫著“中國宋莊”的現代門洞時,就步入宋莊藝術區的核心地帶小堡村了。
這片分布于宋莊鎮的村落在國際藝術圈聲名顯赫,最近又因畫家與農民間的“小產權房”官司鬧得沸沸揚揚。
往事重提:利益失衡導致的官司
看到自己賣過的房子飛速升值,很多農民不甘心。李玉蘭認為這是自己被告上法庭的最重要原因。王立則的看法是這種房訟的出現是必然的,因為一方面隨著國家政策對小產權房交易禁止的聲音日漸明晰,之前被視為合法的買賣關系受到挑戰;另一方面,房價節節攀升,而國家征地拆遷的傳聞也使得房主對不能從當初賣掉的宅基地房補償中獲得收益而感到利益失衡。利益關系的失衡最終導致了官司。
李玉蘭在任莊路口的一個加油站附近微笑著向記者招手。一輛大貨車開過,揚起一大片塵土。
6年前,從事專業繪畫的李玉蘭相中了宋莊辛店村的一套閑置老房子。她很快和房主馬海濤簽訂了買賣協議,馬海濤將正房五間、廂房三間以及整個院落以4.5萬元的價格賣給了李玉蘭,并將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交給了她。買賣合同上,除了雙方簽字,還有辛店村大隊蓋的章。
這類農村房屋交易是買賣雙方需求契合的結果。宋莊鎮黨委書記胡介報向《小康》記者談及:“十幾年前城里的房子都比較便宜,也就兩三萬一套。而村里不少農民空置的宅基地房又很多,在沒法進行大的經營的情況下,那他當然把它賣了,進城去住,而且賣的價錢也不低。”
對于有空房的農民來說,以當時的市場價格賣掉閑置的宅基地房是相當劃算的。宋莊的農民都是求人買房,到處托關系找買家。在這種行情下,1994年以來已有200多位藝術家買下了諸如此類的農家院落。至今,這個地方已經聚集了2000多人的藝術家群落。
而多數賣了房的農民已紛紛在城里買了房,事實上轉化為城市化的居民。
但是,隨著近幾年來北京房價的飛漲,宋莊一帶三四間房的農民房年租金由3年前的3000元攀升到1.5萬元以上。據宋莊小堡村村委會統計,僅房租一項,村民年收入就在750萬元以上。宋莊農家小院的轉讓費也從最早的4、5萬元變成了如今的20多萬元。宋莊畫家與農民間共贏的局面,終因轉型期內新的利益矛盾與制度空隙而轉入突變。
2006年12月,一紙房屋訴訟傳票送到了李玉蘭手里。房主馬海濤以當年房屋買賣不符合法律規定為由,把她告上了法庭,請求收回已經賣出去的房屋。
李玉蘭無法接受這樣的起訴。2002年以來,在辛店村這個理所當然的“家”里,她收獲了志同道合的丈夫、嘔心瀝血的油畫作品,還有肚子里萌動的小生命。她從未曾想到,自己安安穩穩住了4年的房子和寧靜的生活,會一下子化為烏有。過去的1年多時間里,她都耗在這場官司里,想追回自認為合法的房屋所有者權利。其間,她甚至一度不得不拖著懷孕的身子離開這院落,到朋友處借住,重受居無定所的流離之苦。
其實在宋莊,已陸陸續續有13名畫家被告上法庭,原告無一例外都是原先賣房的農民,訴訟請求都是收回已經賣出去的房屋。
除了已被告的畫家,其它買房的200多位藝術家也都面對著隨時被告的可能。
宋莊房訟的最新走勢
目前,宋莊房訟應該說是有了比較清晰的解決方向,無論是李玉蘭案的評估賠償模式,還是楊大味的法庭調解模式,都在相當程度上肯定了農民房買賣中畫家應有的權益,同時也照顧到了農民對宅基地使用權的獲益權利。
由于涉及到小產權房的爭議話題,而此類交易在城郊又十分普遍,全國的目光盯向了宋莊房產訴訟走勢。而作為十三起案件中最早被判的,李玉蘭的案子被視為是“樣板案例”而備受關注。甚至一對在門頭溝區購買農民房的老人都登門而來,專程向李玉蘭打聽這類案子的最終結果。
2007年7月,通州法院判決認定李玉蘭是城市居民,依法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住房,因此其和村民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她必須在90天內騰退房屋。而賣主則要給付李玉蘭夫婦約9萬元的補償款。
12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終審下來,仍判決雙方買賣合同無效,李玉蘭須在90天內騰房。但二中院同時認定,造成合同無效的主要責任在于農民反悔,畫家可另行主張賠償。這樣的判法就給畫家主張自己的權益開了另一道門。
今年1月,李玉蘭依法向通州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馬海濤賠償經濟補償金共計48萬元。因在賠償金額上分歧較大,這一案件進入“評估”程序。
李玉蘭案給宋莊房訟提供了參照。列在13名被告畫家中的方立鈞、王秋人、王立則等買下的宅基地房也陸續進行了有關的區位補償估價。按照王立則的預測,房產公司做出的評估補償價將與目前宋莊農家院落20多萬的市場價差別不大,這很可能超過房主的心理預期,最終以無法一次性拿出如此補償款而放棄起訴收場。即便房主拿得起補償款,藝術家也至少取得了相對合理的房屋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