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房價居高不下,房奴自嘲如“蝸牛”重負,哪有便宜實惠的房子呢?一種“小產權房”浮出水面。
所謂“小產權房”,通常地處城郊,實際是鄉鎮乃至村委會在集體土地上開發,沒有國家產權證的“集體房”。由于不用繳納土地出讓金與其他稅費,成本大大減少,售價“水落船低”。
顯然,“小產權”實際還是“沒產權”。一些地方部門也曾發出風險提示:遇到集體征地、政府規劃、親屬繼承、過戶轉讓,“小產權”不能得到法律保障。可是,一些地方的“小產權房”還是賣得紅紅火火。
在用“經濟實力”說話的今天,某些中低收入者選擇“小產權”,恐怕難以“不懂法律”、“自找風險”來責備。安居才能樂業,某種意義上,這何嘗不是一種對現實的無奈?是對消費權益的不得已割舍。至于鄉鎮基層在集體土地上開發商業住宅,現行法律法規并無說法,二元結構的不對等、“不禁止即可行”,“擦邊球”確也模棱兩可。
事實上,每每抨擊高昂房價,開發商與炒房人的“暴利情結”首當其沖。縱觀近年各地的土地出讓價格,可謂“芝麻開花節節高”。
在一些地方,在GDP崇拜、“數字政績”下,“賣地財政”已然成為地產投資熱、房價不斷上揚的一大重要癥結!限價地、限價房、經濟適用房等措施“雷聲大雨點小”,很重要的原因也是某些地方政府不愿“讓利”!顯然,這正是“小產權房”賣得紅火的關鍵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