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律網網友提問:
想要離婚,如果對方轉移財產怎么辦? 是否有這樣的情況:一方將產權署名自己的共有按揭房擅自贈與其父母并公證;或者是一方與他人簽訂借款協議,另一方要承擔還款義務嗎?
滬律網律師回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的規定。
對方在離婚時轉移財產的行為是違反了上述的規定,另一方可以提起訴訟,但另一方應該要提供證據證明一方有轉移財產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