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登記的條件:
l、男女雙方必須自愿離婚;
2、雙方對、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
3、辦理離婚登記當事人不屬于下列情形:
①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②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③其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二、辦理離婚登記應當提交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l、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雙方的。
3、雙方當事人(一式三份);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大1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辦理離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離婚登記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離婚登記的夫妻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在《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申請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3、申請離婚當事人雙方在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上簽署同意協議內容的愿意,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在《離婚協議書》“協議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