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漢南的王女士帶患病的兒子求醫8年,丈夫卻外出打工音訊全無。近日,王女士找到漢南區司法局法援中心咨詢:如何與欠缺責任感的丈夫離婚并獲得補償?
1993年2月,王女士經人介紹認識了大自己2歲的張某,相處不久便登記結婚,生下兒子小杰,一家三口其樂融融。但隨著兒子生病,這個家庭蒙上陰影。2006年的一天,剛上初中的小杰突然精神異常,性格變得異常暴躁,經常會為一些小事而亂發脾氣。經醫院診斷,小杰患上了精神病。
王女士領著兒子四處求醫,先后去過北京、上海、南京等地的大醫院。家庭條件也隨著兒子的病情起伏,一落千丈。
為給兒子治病,丈夫外出打工掙錢,妻子獨自在家照顧兒子。起初,丈夫還時常寄錢回家,可后來便沒了消息。
為給兒子治病,王女士省吃儉用,花光家里所有的積蓄,面對后續的治療費,一籌莫展。
因一直聯系不上丈夫,王女士憤然要求離婚,并要求對方給予補償。但無丈夫音訊,她不知如何辦理離婚手續,求助當地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