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損害賠償民事責任的構成須同時具備有法定違法行為、有損害事實、有因果關系、有主觀過錯等四個要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歸責原則是過錯責任原則,對違法行為和損害事
離婚損害賠償民事責任的構成須同時具備有法定違法行為、有損害事實、有因果關系、有主觀過錯等四個要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歸責原則是過錯責任原則,對違法行為和損害事實之間的因果關系予以推定。
離婚損害賠償作為一種民事責任和離婚救濟措施,主要功能在于填補損害,精神慰撫,預防和制裁違法行為。
離婚損害賠償的法定原因包括、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而導致離婚等。
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的主體僅限于無過錯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