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商品房銷售網上備案后,如何進行房屋交接? 根據規定,預售合同已進行網上備案的,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購房人按下列規定,通過網上操作系統,辦理房屋交接手續: (1)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取得大產證后的七個工作日內,向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申報,由市房地產交易中心通過 實行商品房銷售網上備案后,如何進行房屋交接? 根據規定,預售合同已進行網上備案的,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購房人按下列規定,通過網上操作系統,辦理房屋交接手續:
(1)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取得大產證后的七個工作日內,向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申報,由市房地產交易中心通過網上操作系統及時公布大產證、商品房實測面積、“房屋交接書”示范文本等信息;若該商品房項目尚未全部預售,則還應公布商品房出售合同示范文本。
(2)經申報后,房地產開發企業書面通知購房人辦理商品房交接,并由商品房銷售當事人雙方根據網上公布的示范文本訂立“房屋交接書” 。“房屋交接書”
經當事人雙方確認后,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網上操作系統,將“房屋交接書”文本傳送至市房地產交易中心。
(3)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及時完成網上傳送的“房屋交易書”文本的校核,給予編號,并通過網上操作系統發送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受理書。
(4)房地產開發企業打印“房屋交接書”和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受理書,并與購房人共同在“房屋交接書”上簽名(蓋章)。
(5)商品房預售的購房人在辦理房屋交接后的七日內,持“房屋交接書”、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受理書和其他規定的登記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過戶登記、申領房地產權證(小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