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5年內的房產交易必須征收全額營業稅,這條房產新政卻被稅務部門工作人員高某和房產中介公司店長丁某視為生財之道。她們聯手篡改房產交接日期,違規為客戶辦理免征、減征稅款的手續,從中收取好處費。浦東新區法院以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受賄罪判處高某有期徒
購房5年內的房產交易必須征收全額營業稅,這條房產新政卻被稅務部門工作人員高某和房產中介公司店長丁某視為生財之道。她們聯手篡改房產交接日期,違規為客戶辦理免征、減征稅款的手續,從中收取好處費。浦東新區法院以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受賄罪判處高某有期徒刑6年,高某認為量刑過重,向上海市一中院提出了上訴。
高某說,2006年地稅部門調整了商品房契稅繳納標準,以當年6月1日為界,在此日期前未滿5年的房產在辦理房產交易時,可免繳、少繳相關的稅款。以一套100萬元成交的二手房計算,如果按照房產新政策,購房5年內的房產交易必須征收高達5萬余元的全額營業稅。 當時二手房市場很火,很多市民在賣房時都會問房產中介怎么避稅。 高某當時是稅務部門的一名二手房應納稅款審核人員,一般第一時間都能掌握相關政策,所以很受房產中介工作人員 追捧 。
2006年5月下旬,高某來到丁某所在的房產中介公司,兩人一起商量新政策出臺后如何收費。后來兩人決定,只要在房產交接書上將日期修改一下,就可以免交營業稅。 最后只要和客戶說,收取營業稅20%的費用就可以了,多余的退還給客戶。 而這20%的收入就落入了私人的腰包。去年5月30日,丁某修改完客戶的房產交易資料后,高某拿出 核對無異 章,在修改的復印件上蓋章,最后由她辦理免征、減征營業稅的手續。
采用相同的手法,高某和丁某一連偽造了8套客戶的售房資料,致使國家稅款損失達45萬余元。丁某還以辦理免稅手續需要相關費用為由,從8名客戶處收取8萬余元,將其中的4500元送給高某。高某除了和丁某合作外,還和其他房產中介配合,最后共偷逃國家稅款的總額達到144余萬元。此外,高某還收取了客戶送的賄款4.5萬余元。
高某承認,她在被捕之后,檢舉揭發了30余起同類案件。她說,如果不是客戶同意修改資料,她也沒有辦法從中漁利。目前,高某已經退出了非法所得,而稅務部門也正在向同樣因本案獲益的房產客戶征收應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