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還貸為何抵押管理費一概不退 提前還貸為何抵押管理費一概不退
“原本15年還清的貸款,我7年就全部還清,可15年的抵押管理費900元卻一分不退。”昨天,市民陳先生對南京市房管局的一項收費表示不理解。
據陳先生反映,1998年,他通過銀行貸款買了一套商品房,辦完手續后,就把抵押的一些資料放在了市房管局。“我準備15年按揭還清貸款,房管局收取了 900元的抵押管理費,并給了我一張抵押管理費的發票。”上周一左右,他到銀行一次性還清了余下的所有貸款,之后來到房管局撤銷抵押的登記并拿回抵押的資料。“我想自己提前8年還清貸款,抵押管理費應該可以退還一部分。誰知,房管局的工作人員告訴我,抵押管理費是一次性付的,沒有年限的標準。對此,我感到難以理解,而房管局也沒有出示相關的收費文件。”
記者隨后聯系了市房管局。抵押管理科陳科長說,當年一次性收900元的抵押管理費是根據物價部門相關文件規定的。產權市場處財務科張副科長說,1998年,市場處和產權處是分開的,現在兩個單位合并成一個單位———產權市場處。過去的有關文件已找不到,現在只有2001年以后的文件。當年的抵押管理費早已改了,現在是收取80元住宅產權登記中的它項權登記費。“陳先生可以把發票拿到房管局,工作人員會幫他查以前的舊檔案,找到以前的相關依據,必要時到物價局查詢相關文件,給陳先生滿意的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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