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家住漢口的兩位老人在子女的陪同下,來到幸福人壽湖北分公司,簽下一款名為“幸福房來寶”的以房養老保險投保單,這標志著以房養老保險全國首單落在武漢。
記者從幸福人壽了解到,昨日在北京、上海兩地同時有幾位老人投保。如果核保通過,這批老人將成為以房養老保險試點以來的首批客戶。
現場
子女陪同老人簽單
昨日,武漢兩位老人作為首批客戶與幸福人壽簽訂了以房養老保險合同。幸福人壽工作人員透露,兩位老人年齡在67歲左右,膝下有子女,子女還特地陪同老人來到簽約現場。
當記者想了解兩位老人投保細節時,幸福人壽以保護客戶信息為由,委婉地拒絕了。
一位保險業內人士根據保監會網站公布的保險費率表計算,以60周歲男性老年人、房屋價值100萬元為例,扣除延期年金保費和保單管理費,每月老人拿到手的養老金約為2514元,直至老人身故。
對于每月兩千多元這個數額,有人認為并無太大吸引力,現在一套房子出租,也能租到這個價錢。也有人認為,養老保險不能單純地衡量領取的金額有多少,畢竟是可以領終身的,抵御了年齡風險。
解讀
房價下跌照樣領錢
無論對投保人還是保險公司,以房養老的最大風險,來自房價的波動。
幸福人壽方面表示,“房來寶”產品條款中已明確,保險公司不參與分享房產增值收益,但要承擔房價下跌風險和長壽給付風險。這意味著,在投保后,老年人即可終身領取固定養老金,不受房價下跌的影響。
一直以來,以房養老爭議最大的就是子女是否愿意老人將自己的房屋抵押給保險公司。為了避免日后的糾紛,保險公司表示,如果投保老人有子女,會在老人簽單時要求子女簽署一份“知情協議”,避免日后因為房屋的繼承等問題產生糾紛。
如果老年人中途想退保,將承擔退保手續費和其他費用,如養老保險相關費用及損失賠償;如果在一定期限內,老年人無法償還,保險公司將對抵押房屋行使處分權,出售抵押房屋。
值得一提的是,老人身故后,繼承人如果要繼承房產,也是可以的,只需償還保險公司的損失和相關費用。
普通保險產品的猶豫期為10天到15天,而以房養老保險猶豫期為30天,可以給老人更多的時間考慮。
新聞背景
以房養老邁出第一步
以房養老,即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一種將“房屋+養老保險”合而為一的養老產品,主要針對60歲以上,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老人。他們將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并繼續在屋內居住,然后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身故之后,保險公司將獲得抵押房產的處置權。
以房養老試點啟動近一年,各大保險公司都在觀望,市場上鮮有相關產品。昨日簽下以房養老首單的老人,也拒絕了各大媒體的采訪。
業內人士認為,對老年人來說,養老需求主要是醫療和看護,在給予養老金同時,應與社區養老相結合。“以房養老終于邁出了第一步。”湖北保監局壽險處副處長吳興剛表示,下一步將指導試點保險機構邊試點邊完善,同時營造環境,協調地方政府盡快出臺有利于推動試點的優惠政策和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