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時要交上房產證,過幾天再來取走。現在等五六分鐘就可以拿回房產證了,很方便!”5日,在濟南市房產交易大廳,剛辦完房屋抵押登記業務的市民劉先生說,由于平時大廳辦理業務的人太多,有時取房產證需要等半天時間。
今后,所有的市民在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時都可以享受到這種便利。
5 日,濟南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推出便民服務新舉措:自3月6日起,在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業務時,申請人提交房產證后,工作人員核對原件留存復印件,原件即時返還申請人。這一舉措改變了原來房產證原件隨登記資料一起流轉的作法,取消了抵押人再次領取房產證的環節。
據了解,許多市民購房要貸款,需要進行抵押登記,市民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時,要把房產證交給登記部門,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后,銀行取得他項權證,市民再去房管部門領房產證,辦理完抵押登記,市民要跑兩趟大廳。
據統計,濟南市房屋所有權登記與抵押登記的業務比例約為2:1,由于抵押登記需要進行兩次發證,所有權與抵押權發證工作量基本持平,且因抵押登記產權人居住區域較為分散,無法進行批量上門發證。流程簡化后,抵押登記的發證量將減少1/2,總發證量將減少1/4,每年可少發5萬個房產證,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方便了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