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民牛某造假,私自將前妻的一套房子拿去抵押借款。結果,“造假”事件還沒有解決,牛某又不幸病故,一場借款糾紛引出了另一起行政官司,牛某的前妻、債主、房產部門糾纏其中,案情錯綜復雜。柳州市魚峰區法院受理這起行政官司后,主審法官抓住問題關鍵,妥善化解這起“難纏訴訟”。9月25日,行政官司以撤訴結案,債主也領回了5.8萬元的借款,皆大歡喜。
手中房產證突成假
牛某1999年與前妻丁女士協議離婚。當時雙方約定,位于柳州市某小區的一套房屋歸丁所有,并到當地房管部門辦理了產權變更手續,將原登記為牛某的房屋產權所有人變更為丁女士,房產證由丁保管。今年6月27日,丁女士因事將房產證拿到柳州市建委驗證真偽,結果大吃一驚:保管多年的房產證,居然是一本假證,并被當場沒收。丁女士趕緊到房管部門查詢,更令其意外的是,她的房子已經被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給一位韋姓女士,抵押金額為5.5萬元,所有手續均屬合法。丁女士輾轉找到韋女士,仔細詢問后,終于弄清事情的原委。
原來,在2007年下半年,牛某以辦理低保為名,從丁女士手中要到一份房產證的復印件,并以此為樣本,另行制作了一份虛假的房產證,將丁女士手中的真房產證掉包;隨后,牛某又雇傭他人冒充丁女士通過中介公司向韋女士借款,并將丁女士的房屋作為擔保抵押,韋女士因此成為該套房屋的他項權人。
庭上各方皆有理
7月初,丁女士和韋女士一起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以涉嫌合同詐騙對牛某立案偵查。不料半個月后,牛某突然病故,案件陷入僵局。為了維護自身權益,丁女士在7月30日將當地房管部門告上法院,并將韋女士列為第三人,請求魚峰區法院判令房管部門撤銷房屋他項權證。
庭審中,房管部門認為,辦理抵押登記時,借款人牛某、抵押人“丁某”以及抵押權人韋某同時到場,各項材料齊全,申請符合有關法律規定,因此該部門發放房屋他項權證沒有違反法律規定;同時,牛某假冒丁女士名義已經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應依法律規定駁回丁女士的訴訟請求,或者中止行政審理,待刑事案件處理完畢后再恢復審理。
韋女士則認為自己“更冤”:牛某所借的5.5萬元分文未還,“房產抵押”卻是牛某設下的騙局,自己還成了被告。由此,韋女士提出,自己既是受害人,又屬善意取得房屋他項權,應該得到法律保護。
庭前和解皆大歡喜
由于案件關鍵人物牛某已病故,冒充丁女士的嫌疑人尚未歸案,該案涉及行政、民事和刑事相關法律,案件錯綜復雜。承辦法官、魚峰區法院行政庭副庭長王擎晴詳細調查,弄清案件的來龍去脈。王心里明白,韋女士、丁女士的確都是受害人,房管部門的登記也沒有違反法律規定,該案系由詐騙引出的連環案,如果待刑事案件處理完畢再審理,上述受害人的權益受到影響;而如果中止審理,當事人的矛盾將會激化。
于是,王擎晴啟動庭前和解程序,不辭辛苦地做各方當事人的工作,釋明法律,緩解丁女士與韋女士之間的矛盾,終于促成丁、韋達成協議:由丁女士代前夫一次性歸還韋女士借款本息5.8萬元,韋則與丁到房管部門辦理解除房屋抵押手續。
此后,丁女士還向魚峰區法院申請撤訴,魚峰區法院審查后,于9月25日向各方當事人送達準予撤訴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