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業主,入住之后和您打交道最多的就是物業,那您對應該享受的物業服務內容都清楚嗎?簽物業管理公約之前,您知道自己的權力與義務嗎?
物業管理費交納案例
某某于1998年11月買了一套商品房(預售),1999年12月1日開發商通知某某收樓,1999年12月15日某某驗收房屋合格并辦理了入住手續。裝修3個月后,于2000年4月1日開始入住,某某應從何時交納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費交納的起點以購房人驗收房屋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但是如果開發商發出入住通知書后,購房人無正當理由不進行收樓的,物業管理費可以從發出入住通知書一個月后開始計算。
物業管理公司可以一次預收多年的物業管理費嗎?
物業管理費可按年交,也可按月交。市小區辦明文規定:物業管理公司不得一次性預收多年的物業管理費。
業主未入住新房,物業管理費究竟要不要交?
這一問題涉及到了入住交接和物業管理兩個問題。
房屋買賣中的交付,從嚴格意義上講,應當是以產權證的登記和取得作為最終的交付標準。但是在實際操作中,買賣雙方往往以入住交接作為驗收房屋是否符合法定和約定交付條件的一個主要程序。
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對房屋交接的程序做了約定和規范,如要求開發商要在房屋交付時,向購房人提供房屋驗收合格的證明;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開發商還 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開發商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購房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開發商承擔。
既然房屋已經交付,無論業主是否實際居住,有關的物業管理費也理應交納,因為無論業主是否實際居住,物業公司有許多物業服務均已提供(如保安、保潔等)。
專家建議消費者在辦理入住手續時,應注意幾點:
要認真和善于行使自己的權利。所謂認真行使,就是在開發商不能提供相關文件又通知您辦理入住手續時,應依據合同約定堅決拒絕接收,不要稀里糊涂收了 房子。所謂善于行使,是指要對發現的問題做一下分析,看出現的問題是否能夠構成拒絕驗收的理由,比如墻面、地面裝修有問題,衛生潔具不符合原定標準等,雖 然也屬于問題,但一般不會構成拒絕驗收的依據。對這樣的問題,不妨在開發商提出賠償方案或改進措施后,先辦理入住手續,再敦促開發商落實,以免耽誤自己使 用房子。
交接過程中,要完善交接程序。在辦理交接手續時,如果發現問題,一定要書面記錄下來。如果決定拒絕接收,則要書面說明拒絕接收的理由。如果接收但有問題需要解決,則應要求開發商將處理意見形成書面文字,以備今后協商不成時,有據可查。
上述所有的書面內容,原則上都應該是一式兩份,雙方要簽字或蓋章,避免開發商內部發生人事變動后,接任者拒絕承認前任的承諾。
物管有權罰業主的款嗎?
從法律角度來講,罰款就是一種行政處罰行為,而不存在所謂“行政處罰罰款”與“經濟處罰罰款”之分。除行政處罰之外,所有的相似情形都不能再稱之為 “罰款”。既然罰款是一種行政處罰行為,那么設定和實施罰款行為就必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為法律依據,不能違反法律的規定?!缎姓幜P法》第 十五條規定:“行政處罰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定的職權范圍內實施”,而物業管理公司只是一個企業法人或非法人組織,不是行政機關,所以無權實施 包括罰款在內的任何行政處罰行為,這種行為是違反《行政處罰法》之規定的。
其一,很多物業管理企業的心態和指導原則不對,沒有把自己當作提供服務者而當作了管理者,所以在工作中就有很多與其職能不符的做法,隨意罰款就是其 中之一。消除其對職能、權利的錯誤理解,將對其正確定位自己、理順關系、提高服務質量,都有一定的意義。其二,一些裝修人員在施工區域吸煙以及搬家公司損 壞了電梯都可能被罰款,這些行為只是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或民事損害行為,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制止,也可以要求他們支付違約金或賠償金,但不能罰款。違約金和 賠償金以實際損失和違約責任為準。
綜上所述,物業管理公司確實無權實施罰款等行政處罰行為。即使對業主的違約行為,物業管理公司只能使用違約金和賠償金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