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建立一支訓練有素的保安隊伍、加強所轄區域的保安管理。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管理處 3.職責 3.1部門經理保安工作的全面指導、檢查、監督和考核。 3.2保安主管負責保安管理工作的具體組織、落實、建議和培訓。 3.3保安班長負責保安工作的具體實施。 4.方
1.目的
建立一支訓練有素的保安隊伍、加強所轄區域的保安管理。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管理處
3.職責
3.1部門經理保安工作的全面指導、檢查、監督和考核。
3.2保安主管負責保安管理工作的具體組織、落實、建議和培訓。
3.3保安班長負責保安工作的具體實施。
4.方法和過程控制
4.1來訪人員的管理
4.1.1任何來訪人員進入小區(大廈)、須在來訪登記處進行登記。
4.1.2來訪人員必須服從小區(大廈)管理人員的合理管理、不得無理取鬧、發生爭執由管理處協調解決。
4.1.3凡來訪人員不可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物品進入小區(大廈)。
4.1.4執行公務的部隊、公安、政府公務員等人員、因公進入小區(大廈)、也應出示證件并登記入冊。
4.1.5無明確探訪對象的人員、在未明來意之前、不得進入小區(大廈)。
4.1.6來訪人員進入小區(大廈)內應愛護公共設施、維護環境衛生。
4.1.7小區(大廈)內所有設施、游樂場地等、只為住戶開放、來訪人員未經管理處同意不得使用。
4.1.8所有推銷、收破爛等閑雜人員、未經管理處允許、不得進入小區(大廈)。
4.1.9外來參觀人員如事先未與小區管理處取得聯系、應請其辦妥手續后再進入小區(大廈)。
4.2進場施工人員的管理
1.目的 建立一支訓練有素的保安隊伍、加強所轄區域的保安管理。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管理處 3.職責 3.1部門經理保安工作的全面指導、檢查、監督和考核。 3.2保安主管負責保安管理工作的具體組織、落實、建議和培訓。 3.3保安班長負責保安工作的具體實施。 4.方
4.2.1所有施工人員憑管理處簽發的《臨時出入證》進入小區(大廈)。
4.2.2保安員在檢查《臨時出入證》時、應核對相片、施工人員姓名、證件有效期及管理處公章。
4.2.3若出入證丟失、施工人員應到管理處補辦證件后方可通行。
4.3內部員工管理
4.3.1內部員工應自覺服從保安人員的治安管理、主動提供配合。
4.3.2內部員工須使用指定的員工通道和專用電梯。
4.3.3內部員工離開轄區時、如有必要、應自覺接受安全檢查。
4.3.4內部員工在轄區內各項活動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保安員在各自工作崗位范圍有權指出員工各種違章違紀現象。
4.4要害部門(位)的管理
4.4.1凡能影響全面安全的部門(位)均為要害部門(位)、包括:高低壓配電房、發電機房、消防中心、財務部、文件資料室和總經理室等、要害部門(位)要有明顯標識。
4.4.2其它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要害部門(位)、需經值班人員批準方可進入。
4.4.3凡在要害部門(位)工作的人員要忠于職守、具有強烈的責任心、認真學習崗位技術、消防知識、熟悉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4.4.4一切要害部門(位)、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
4.4.5消防設施、器材要加強管理、經常檢查、保持完好、嚴禁移動或挪作它用。
4.4.6機械設備、線路管道、儀表、閥門、開關等要建立定期維修保養制度。
4.4.7主管需定期對要害部門(位)的安全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4.5對拾遺物品的管理
4.5.1員工在小區(大廈)內撿獲任何物品都必須及時交到管理處。
1.目的 建立一支訓練有素的保安隊伍、加強所轄區域的保安管理。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管理處 3.職責 3.1部門經理保安工作的全面指導、檢查、監督和考核。 3.2保安主管負責保安管理工作的具體組織、落實、建議和培訓。 3.3保安班長負責保安工作的具體實施。 4.方
4.5.2管理處當值人員在接到物品時、必須將所撿物品進行詳細記錄。
4.5.3所拾物品均由質檢員負責保管并張貼拾遺物品啟示通知顧客。
4.5.4貴重物品保留一年無人認領時、由部門經理上報公司另行處理、一般物品保留三個月無人認領時、由部門經理做出處理決定并報公司備案。
4.5.5顧客認領失物時、須說明失物的內容、失物地點和出示其他有效證明后方可簽字認領。
4.6控制中心的管理
4.6.1控制中心是整個大廈的控制樞紐、負責對接收到的信息進行處理、及時調度、安排有關人員執行。
4.6.2控制中心人員必須熟悉大廈各類管理人員的職責范圍和特長、熟悉大廈基本結構、設備、器材布置及其控制范圍。
4.6.3了解各類人員每天工作安排及行動去向。
4.6.4通過各類通訊設施、及時通知有關人員處理有關事宜及與公司的工作聯系。
4.6.5受理顧客投訴、及時調配人員處理并做好記錄。
4.6.6密切監視、熟練操作消防控制主機、及時處理火警、故障信號、并做好記錄。
4.6.7檢查消防控制主機回路、分區、隔離點、故障狀態及原因、檢查消防聯動柜監控性能及信號燈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