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產業是我國改革開放后隨著房地產業市場化程度的加深而發展起來的。
物業是指住宅小區、寫字樓、商業大廈、旅游賓館、酒店、標準工業廠房、倉庫等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的房屋、附屬設施及相關的場地。
物業管理是由專門的機構和人員,依照合同,對上述物業的清潔衛生、安全保衛、公共綠地、道路交通等,以經營的方式統一實施的綜合性、專業化管理。
物業管理的對象是物業,服務對象是人,物業管理是集管理、經營、服務為一體的有償勞動,其最終目的是實現社會、經濟、環境效益的同步增長。
物業管理公司
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之間是委托合同關系,物業公司受業主委托提供服務,業主支付物業管理費用。
房改前我國房屋權屬關系的復雜性,使得目前人們常常搞不清一個問題:物業管理公司是管理者還是服務者?
事實上,我國物業管理的管理主體經歷了由“房管部門”到“物業公司”的轉變,管理對象也相應地經歷了由“單位所有的公房”到“不同產權人所有的私房”的轉變。因而“管理”特征往往被特別強調。而物業管理的產生,其基本動因是業主對物業服務的需求,從本質上說是業主的服務需求與物業管理企業提供服務的結合,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的關系是被服務人與服務提供人的關系。物業管理企業是服務者不是管理者。
居住小區物業管理的特征
居住小區物業管理,與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是物業管理中占比重最大、最重要的一類。
與舊的管理模式相比,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模式具有以下特征:
(1)社會化。擺脫了過去那種自建自管的分散的管理體制,克服了在舊體制下各自為政、互相扯皮、推諉的種種弊端。
(2)市場化。業主有權選擇物業管理單位,業主聘用的專業物業管理企業按照業主的意志與要求去實施物業管理,改變了過去終身制企業的聘用制,促進了服務態度的改善和服務質量的提高。
(3)企業化。推行有償服務、合理收費,通過多種經營,使小區及各類房屋和設備的管理走上了以業養業,自我發展的道路。
(4)建管結合。使房屋建設與管理相結合,使以往小區面貌一年新、二年舊、三年壞的情況得以改變。 “三分建設, 七分管理”是居住小區物業管理的模式的重要特點。
(5)專業化。“術業有專攻”。由專業的物業管理企業實施管理,有利于積累經驗、運用專業的管理技術,實現科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