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自己腰包里拿出50萬元作為物業管理基金,開發商宣稱,期望通過這筆先期投入,潛移默化地培育業主“愛家”的習慣,同時改變小區物業管理模式。這是商家炒作的噱頭,還是一種大膽的物業管理新嘗試?昨天,在煙臺開發區某樓盤項目開發商召集170多位業主舉行的物業大會上,有業主發出了這樣疑問。
業主梁先生是一名個體私營業主,2007年8月份在煙臺開發區某樓盤購買了一棟房子,他告訴記者,前天,某樓盤工作人員給他打來電話,稱要向業主和物業共同轉交一筆“基金”時,他怎么也不敢想信:“開發商賺到腰包里的錢,會再拿出來給業主?”
昨天,梁先生作為“貴賓”參加樓盤舉行的業主大會。會上,開發商承諾,業主入住后,小區內的一些基礎設施如路燈、水管等出現破損丟失等情況時,物業將不會向業主收費,而會從這筆50萬元基金里出資。對這種“由開發商出資成立物業專用基金”的物業管理辦法,梁先生還是第一次聽說。他告訴記者:“我住的小區,許多人不交物業費,小區設施出了問題,物業公司也總以沒錢為由,一拖再拖,不及時修理,業主與物業公司的矛盾就在錢上,‘臨海·君天下’如果真能拿出50萬元,這個矛盾自然迎刃而解。他們能做到嗎?”
面對業主的疑問,項目部一位張姓經理坦誠:“我們確實決定出資50萬元成立物業基金,先期30萬元基金已經撥給‘愛家會’(即小區的物業部門),今后,錢的用途和花銷將由業主代表和‘愛家會’共同核準后決定。”
“這筆錢從哪里來?”記者不解。
“當然是從開發項目的利潤里撥出來的。”對為何出資成立物業基金,張姓經理說,小區的物業如何管理,一直是許多物業公司面臨的難題,也是每個社區居民關注的話題。我們期望投入有限的資金,減少物業公司和業戶間的糾紛,在潛移默化中,讓每一個居民培養成自覺愛社區如家習慣。
“50萬元的基金花光了怎么辦?”
張姓經理也坦言:“開發商不可能永遠管下去,在7年或10年這段時間里,這筆錢可潛移默化地培育居民們熱愛社區的觀念和習慣。居民有了好的習慣,小區不難成為一個和諧的社區。”
昨天下午,煙臺房地產業協會有關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一模式的效果會怎么樣,尚難預料。但可以肯定的是,對于眼下一些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不和諧之音的現狀,這無疑讓人們看到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