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旺地區某小區的不少業主最近很郁悶,原本小區內的車位都是隨便停的,沒有固定,各自都可以找離自家近的車位停,但最近物業公司為了管理方便,面向業主進行了一次抽簽固定停車位的活動。業主們按已交物業費和未交物業費分為兩批抽簽,按抽簽的先后挑選車位。有業主就按物業公司的安排進行了抽簽選車位,但也有部分業主對物業公司的這一行為提出了質疑。第一,目前小區并未成立業委會,物業無權分配車位;第二,抽簽選號的方式不合理,必然會使相當一部分業主抽不到離自家近的車位;第三,物業公司尚未獲得審批合法取得管理權,無權管理分配車位。
物業公司也一肚子委屈,該公司負責人表示,物業的初衷是想把小區的停車秩序管理起來。因為開發商遺留問題,目前小區停車位不夠人均一個的標準,物業公司至今也無法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批拿到停車位管理資質,而且現在小區業主尚未完全入住,停車位基本還能滿足已經入住的業主使用,但已出現在路邊甚至草坪上停車的現象,因此“我們才想即便沒拿到審批,也要先把停車秩序管理起來的念頭,對業主進行了調查,取得了大部分業主認可,并公示15天后,才正式推出了抽簽選停車位的辦法。”目前,大部分業主都進行了抽簽,地面700多個車位和地下100多個車位已被選完了。他認為,如果小區業主不滿意這種辦法,可以提出更合理的辦法,但“我們并沒有看到更合理的辦法”。
律師解讀
仁和律師事務所孟憲生:
該小區的問題與停車位管理資質沒關系,是物業公司在對公共區域管理,根據現行物業管理條例,物業公司有權管理小區的公共區域,而且物業公司并沒有收停車費。
建議小區成立業委會,通過業委會和物業公司進行協商,但即便成立業委會,也不建議外聘專業停車位管理公司。根據經驗,外聘專業公司一般都會增加業主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