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院網訊 52歲的遼寧人劉某,原是一家物業公司的維修工。也就是這個職務,讓劉某可以在3年間以代公司收取物業費為名,騙取多名小區業主取暖費等共計人民幣1.8萬元。檢察機關以詐騙罪對劉某提起公訴。今天上午,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劉某1987年就從老家來京打工,如今已有20多個年頭。2001年,他來到現在這家物業公司從事電工、水暖工的工作。2005年時,因為愛人沒工作,自己工資又不高,家庭生活出現困難,劉某開始琢磨“創收”。他發現小區里很多住戶不交費,而物業公司本身的收費統計也挺亂,便想起了“代收”物業費。他利用到業主家維修的機會,詢問業主有無交取暖費等費用,并表示自己可以代交。為了取得住戶的信任,他還盜取公司物業收據為業主開具。
檢察機關指控,2005年3月至2008年3月間,被告人劉某在本市豐臺區一小區內,利用其擔任小區物業公司維修工之機,假借代公司收取業主房費、取暖費、衛生費等名義,先后騙取被害人梁先生、張先生等人共計人民幣1.8萬余元。
2008年6月,因為代收費的事遭到很多業主質疑,而盜取的物業收據也要用完了,劉某便離開物業公司。后被害業主發現被騙后報警,2008年6月23日,民警在本市朝陽王四營鄉將劉某抓獲歸案。
此案目前仍在進一步審理階段。法庭沒有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