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不賴,千年不還。這是家住寶山的某戶主的老伴對上門收房租的物業管理人員常說的一句話。法院判決生效后,面對法院工作人員,她依然如故。法院只好強制執行,決定拘留戶主。老頭被拘留,老太慌了神,兒女也埋怨,只好立刻拿著錢到物業公司,要求物業公司到法院為其求情。法律無情人有情。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陪著他們把錢帶到法院,但按規定該戶主依然被拘留24小時。
一人吃官司,眾人繳費忙。該小區另外6戶欠費的業主、住戶,都迅速繳納了所欠費用,小區的物業管理費、房租收繳率達到了100%
案件回顧
原告———接受開發商委托管理寶山某小區,并代收房租。被告入住后,已有兩年未付房租。其間多次上門催討,每年還寄掛號信催要,結果被告仍不繳納所欠房租。
被告———未答辯。
法院判決———經審理查明,寶山區國權北路某小區某號某室的房屋產權人為上海市輕工房地產總公司。該公司委托原告對該房屋進行管理并收繳房租,被告共欠原告房租2103 元。原、被告之間的租賃關系合法,有效,應受法律保護。被告作為房屋的承租人應當按時繳納租金,延期支付租金的應當支付違約金,原告要求的違約金低于依法應得到的數額,可予支持。被告于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支付所欠房租、滯納金及訴訟費。
公告見報端欠款送上門
法院判決生效后,某業主置之不理,依舊不繳納所欠物業管理費。法院只好在某報上刊出公告,把業主的姓名、住址等事項公之于眾,并要求其一周內把錢送到法院,結果該業主立刻把錢送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