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描述:某業主長期拖欠管理費,管理處辦公室和財務人員多次打電話并上門做工作,該業主以小區內有施工噪音,暖氣不熱等借口拒交,一個星期天,該業主打電話到管理處,并且不禮貌地說:我家樓上裝修,從樓上滴下的水,把我家給淹了,你們物業管理公司是干什么的?
處理過程:值班的管理員聽到該業主的聲音,感到和業主溝通的機會來了。便冷靜地安慰道:您先別著爭別上火,我們馬上就到。放下電話,管理員就迅速來到了業主家,進門一看,地面上干干凈凈的,但墻壁和窗簾上確實被樓上滴下來的水弄臟了一塊。
管理員首先對此表示了同情和歉意,并請業主放心,一定會將事情處理好。隨后管理員把樓上施工負責人叫到樓下查看,并要他向業主當面道歉。經過物業管理員耐必解釋,雙方都接受了一個較合理的解決方案,此事得以圓滿解決。
第二天,該業主主動來到管理處辦公補交了所欠10個月管理費和水電費,以后再也未拖欠過管理處任何費用。
案例點評:根椐《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業主有交納管理費的義務,但有時通過法律手段解決,效果不一定好。所以,在加強與業主之間溝通的基礎上,善天把握時機,如業主困難的時候,能不計前嫌,急業主所急,想業主所想,用服務感動業主,取得業主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不失為一種解決欠費的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