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工作人員張玉寶堵住大門,禁止記者離開 已經更換完畢的地暖閥門
膠東在線網12月16日訊(記者 趙慶欣)煙臺福山區的張先生向本網“網上民聲”反映,他在福山曙光名座小區買了套房子,正在裝修,12日早晨屋里的地暖閥壞了,流出大量熱水,物業在張先生并未知情的情況下擅自進入他的房間更換了進水閥門,而制止事故蔓延,原本只需關閉樓道里的暖氣開關。本網記者和煙臺電視臺社會廣角記者就此事采訪小區物業——曙光物業公司時,卻遭到了物業方面的短暫扣留,一名噴著酒氣的維修工甚至把守在大門口不讓記者離開,直到天府街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記者一行才得以走出物業的辦公室。
現場還原:到底是誰打開了房門張先生的新家在曙光名座某號樓的10樓,今年元旦購買,9月份拿的鑰匙。記者今天下午在現場看到,該樓樓道從一樓開始,墻皮即已因水浸泡而脫落,越往上走墻皮脫落現象越嚴重,樓道內多處也貼著因電梯進水,暫停使用的通知。在張先生家里,幾件家具及墻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浸泡痕跡,一面窗上還殘留著暖氣閥破裂時的水珠。“據鄰居說,12日早晨樓道里熱氣蒸騰,上下樓都得打著傘。”張先生樓下的7、8、9樓用戶家里也均被浸泡,損失嚴重。張先生估計,自家的損失要有四五千元,樓下的損失更大。
張先生回憶,他是12日上午10:54分接到物業電話,說家里暖氣漏水。而當天早晨6點多鄰居們即已發現閥門漏水,并及時通知了物業。張先生稱,8點多時鄰居們向物業詢問,物業表示已通知張先生。等張先生11點多接通知趕到時,房門已被打開,滿地是水,地暖進水閥已被更換。
該小區為自建鍋爐供暖,采用了分戶供暖系統,每戶家里都統一裝著地暖,樓道內有一個開關匣子,打開匣子可以控制每一家的暖氣,匣子的鑰匙在物業手中。如果物業發現業主家中漏水,完全可以打開匣子,將發生事故的業主家中供暖開關關閉。而當天的事實是,接通知的保安趕到現場后,由于沒有鑰匙,打碎了開關匣子的木門,但仍不能關閉閥門,7點多維修工趕到現場才關閉了張先生家的閥門。事故的應急處理本來該到此結束了,下一步就是調查原因,明確責任,修復受損設施。可維修工卻進入了張先生家,更換了進水閥門。張先生很不理解為什么事故發生5個多小時后才接到通知,更不清楚是誰打開了自家的門,為什么在自己不在場的情況下更換了閥門。
事發前的11日下午,為張先生安裝電燈的裝修工人施工完畢后,將鑰匙放在室內,關門后離開了現場,當時暖氣系統還一切正常。據張先生說,該房屋配套的門有個特點,人在外面使勁推,能推開,由于沒有正式入住,他也沒把這個毛病放在心上。然而就這點,引發了張先生和物業之間的糾紛。幾乎沒人能說清,當天早晨是誰推開了張先生家的門——記者下午在現場看到,張先生家的門框松動得十分厲害,顯然當時推開門時用了很大的力氣。物業公司也沒有表明,到底是由于什么原因,在張先生未到場的情況下,更換了他家中的進水閥門。事故現場被破壞,事故責任也無法認清。
物業方面認為是張先生的操作導致暖氣管破裂,張先生卻堅持是供水閥門質量問題——如是質量問題,根據張先生和開發商簽訂的相關合同,開發商要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根據業主們的說法,“開發商和物業其實是一家的”。張先生在物業處拿來了被換掉的閥門,該閥門從外觀看不出任何問題,且先后經歷了兩次試壓。如按照物業公司的說法,前一天還能正常使用的閥門,第二天早晨就蹊蹺地分開了,這實在有點說不通。張先生甚至懷疑,原閥門因為質量問題破裂了,物業拿給張先生的“更換下來的”閥門,其實是一個新閥門。這種懷疑不是沒道理:事故發生前,張先生在家能聽到閥門處非常明顯的聲音,可事故發生后,聲音消失了。張先生推測這很有可能是之前閥門質量不過關,或者施工人員沒有上緊螺絲,導致事故,而物業為了避免“同是一家”的開發商承擔責任,擅自破壞了現場。
物業:喝酒后阻撓記者采訪 否認破門而入曙光物業公司事發后對張先生表示,確實是他們更換了進水閥門,物業當時進門后發現進水閥門的螺絲管分開了,便更換了閥門,責任及造成的全部損失應該由張先生來承擔。
記者一行隨同張先生來到了曙光物業公司,以了解更多情況。該物業公司維修工人張玉寶說,當天是他在早晨7點多關閉了樓道的開關,又進入張先生房間更換了他家的進水閥門,那時門就是開著的,當時好多人都在場。張玉寶說話時噴著酒氣,有些前言不搭后語,出現了好幾個常識性錯誤,但同屋工作人員沒有進行補充說明或制止。當看到電視臺記者的攝像機時,張玉寶噴著酒氣,要搶奪記者攝像設備,未果后守在門外,不讓記者離開。直到天府街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記者一行才走出物業公司辦公樓。由于阻撓采訪事件的發生,記者并未搞清楚12號早晨到底是誰打開了張家大門,物業公司又是為什么在非必要的情況下進入更換暖氣進水閥門。
警方:該事件屬于民事侵權據了解,張先生12號得知門被打開后,當時就報了警,但天府街派出所民警調查后認為是起糾紛,并未立案。派出所負責人認為,在非必要的情況下,物業公司不該擅自進入房間,同時也指出了由于張先生事實上并未入住,該事件不能等同于普通的擅闖民宅。在仔細研究后警方明確表示,該事件屬于民事侵權,不構成案件。
張先生說,他會去法院起訴,以討個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