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說委屈
垃圾桶掉了,護衛面臨罰款
昨日,記者聞訊趕到雙流長江路三段學府嘉苑小區時,只見七八只垃圾桶并排擺放在離小區大門二十米開外的自行車道上,一條粗大的鐵鏈將幾個垃圾桶死死捆住并上了鎖。“垃圾桶擺在小區大門外,我們平時只顧看護小區內的安全,根本不知道它還屬于我們的照看范圍。”護衛隊員陳江向記者講述了自己和兄弟們的不滿。他稱,本月22日,自己供職的成都忠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柏主任突然宣稱,擺放在小區外的十多只嶄新的垃圾桶21日晚被盜了3只,因為當班護衛隊員看護不力,柏主任口頭表示要對當晚值班的一名護衛隊班長和九名護衛隊員做出經濟處罰,分別扣罰班長100元,另外九名護衛隊員每人50元。對此,護衛隊員們感到非常委屈,“一方面,公司從來沒有告知我們擺放在大門外的垃圾桶要由我們負責看管;另一方面,我們也不清楚垃圾桶是不是真的丟了,丟了幾只。”護衛隊員認為,在公司事先沒有明確交代的情況下,護衛隊員們不應該對小區外的盜竊事件負責。護衛隊員堅決地表示:“如果公司堅持要對我們進行強行罰款的話,我們只能集體辭職。”
物管解釋
說罰款,只想警醒護衛隊員
物管公司柏主任稱,擺放在小區門外的垃圾桶是由物管公司出錢購置,提供給小區業主使用的,是小區的公共設施,理所當然屬于護衛隊員的看護范圍。失竊事件發生后,公司積極采取措施,將剩下的垃圾桶上了鎖。柏主任否認了護衛隊員所說的“沒有提前告知垃圾桶屬于管理范圍內”的觀點,并稱可以提供票據證明公司當初購置的是十幾只垃圾桶,而21日晚確有3只失竊。
成都忠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行政部經理蔣莉向記者表示:“當初柏主任說‘罰款’只是想嚇唬一下護衛隊員,以起到警醒的作用。但在護衛隊員對此處理辦法提出異議后,公司并沒有強制執行。”蔣經理稱公司將與護衛隊員友好協商,妥善處理此事。
律師點評
四川鼎立律師事務所陳紅律師: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因職工過錯造成用人單位財產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依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法律的規定,要求職工個人賠償一定的經濟損失,但是用人單位行使權利必須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一、單位存在財產損失,二、該損失系職工過錯造成,除此之外,用人單位不得隨意對職工進行經濟處罰。本糾紛中,除非物管公司能夠證明現有財產損失的存在,并能充分證明已告知護衛隊員小區外設置的垃圾桶屬于職工看護范圍,才能認為垃圾桶被盜系職工不盡職所致。否則,用人單位不能對職工進行經濟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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