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煙臺5月16日訊(記者 鞠平)入住小區兩年多,一直沒有收任何停車費。一周前,物業公司卻突然貼出通知,要求業主到物業辦卡。6月1日后進入小區要刷卡,停車超時要交費,暫不收費的地下停車場也要于6月1日開始按月收費。5月16日,業主鄭先生對記者說,他們認為家門口停車不用交費,收費是不合理的。
16日中午,記者來到了福山區的天創國際小區,在小區入口的崗亭處,記者看到了一個大牌子,上面寫著“小區車輛6月1日刷卡進出”,另外還有張通知,寫明6月1日起小區的地上停車將執行臨時停車收費。該小區的一位業主鄭先生告訴記者,那個通知牌子豎起來有一周了,他們業主私下討論覺得很不合理。鄭先生說,他是2008年搬入小區的,自家的車子一直停在樓下。今年4月底,小區物業公司的地下停車場投入使用,因為是免費他也經常把車停在地下停車場。通知貼出來以后,鄭先生聽別的業主說,以后車子停在小區內一個小時要交一元錢。對此,鄭先生覺得不合理,業主是把車子停在了自家的樓下,用的是大家的地方,為什么也要交錢給物業?
16日下午1點多,記者找到了煙臺市惠萬家物業有限公司在該小區的辦公室,一位姓鄭的工作人員接待了記者。這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兩年之后才開始收費,是因為之前地下停車場沒有建設好。地下停車場建好后,物業公司原則上是希望車子不進小區。但考慮到業主的需要,他們要求業主辦卡,業主在小區內停車半個小時以內,不收任何費用,滿一個小時收取管理費。這位工作人員說,小區里的車位屬于臨時停車場,他們物業要負責看管,承擔一定的責任,所以要收取這個費用。至于臨時停車場的收費標準,這位工作人員說他不清楚,需要經理出面解釋,而經理當天在家休班。
16日下午,記者就此咨詢了煙臺市平和律師事務所的王律師。據他介紹,如果地上停車場是物業公司單方面建設的,那么物業公司可以收費,但是如果是使用的小區的公用土地,這就要看當初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簽訂的合同,是否將停車費歸到物業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