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業主在家中受到傷害,一般責任由肇事者承擔。若是有證據證明物業沒有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應承擔相應責任。
如果業主在小區公共區域受到傷害,物業未能及時報警,或者發現異常情況沒有及時注意,導致損害后果產生的,應該承擔相應責任。若因物業的管理未到位,如未及時清理雜物、對公共設備進行修復造成居民人身損害的,物業應該承擔相應責任。
■相關案例:物業未盡及時注意義務業主人身損害索賠去年4月,家住盧灣某小區的徐某準備進行裝修。裝潢公司施工人員在大樓開鋸木板后,將兩塊木板放在一樓通往地下車庫的步行樓道上。當日中午,鄰居周某步行至地下車庫取車時,避讓不及踩到木板滑倒骨折。盧灣法院審理后判決,裝潢公司賠償周某5000余元,物業公司賠償25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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