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東在線消息 (通訊員明翠學文記者京蘭)因妻子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史,丈夫半年內兩次提起。日前,在海陽市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雙方。
2005年農歷八月十七日,原告修某與被告韓某經人介紹認識,2006年10月11日,兩人辦理了手續。在這期間,兩人交往并不多,男方對女方了解較少。結婚登記5天后,兩人在雙方家長的操辦下舉行了婚禮。舉行婚禮3天后,修某發現妻子韓某婚前患有精神病,她一直對自己隱瞞此事,他感覺被妻子欺騙,遂以“韓某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史,婚后兩個人無法共同生活”為由,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后經親朋好友等做工作,修某撤回了起訴。今年4月8日,修某再次提起起訴。最終雙方協議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