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立遺囑已十分普遍。人們不會因為聽到遺囑二字而發怒。其實,從一個人的遺囑里不僅可以看出他對家人、親朋的關心和愛護,甚至能看出他對國家、對社會的責任感。
陳某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所謂風險意識就是有家庭,有一定的財產,這個時候一旦他們發生了意外死亡,他的家庭所承受的風險是更大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講,他們應該立遺囑。所謂責任意識是指通過立遺囑,來管理好自己的事物,并不是說考慮到自己怎么樣,而是考慮到自己所關心和愛的人,未來要怎么樣。立遺囑是一種管理意識。遺囑是一種管理的方式。在工作中接連不斷的會碰到這樣的案例。比如說我接觸的一個案例,去世的張先生其實有機會寫遺囑,但是因為觀念的問題,他自己也沒有考慮到,他身邊的人也沒有提醒他,等他去世了以后,在一些焦點問題上,家人處于不可調和的地步,通過艱苦的調解成功了,但是這種調解成功的背后,其實是沒有必要發生的一些痛苦。因為之前如果有遺囑,這些東西都可以不存在了。
媒體最近獲悉,大連擬建“遺囑庫”律師免費服務,大連市老齡辦主任張某某介紹,近年來,財產繼承糾紛呈上升趨勢。但在現實生活中,普通公民對如何制作和執行遺囑存在不少認識盲區。大連市老齡辦正在醞釀建起一個公益性質的“遺囑庫”。律師將組成志愿者團隊,義務為老人服務。家屬可憑有效證件等來取遺囑。
這或許能帶動國人對遺囑觀念的轉變。立遺囑并不只是老年人的事,其他年齡段的人只要覺得有時機成熟或者有必要,也可盡早立個遺囑。法官孫鴻雁就對媒體說,她每次坐飛機前,都會寫下遺囑留給家人。寫遺囑并不是預示旅途不吉利,而是給家人一個交待,這是一份關心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