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放:延吉一對白手起家的37歲夫婦原本感情很好,在丈夫中了500萬大獎后卻發生爭執。先是妻子美花(化名)起訴離婚,后來撤訴,再是丈夫金光(化名)起訴離婚。2008年,延吉市法院在美花無法找到的情況下判決二人離婚,兒子歸男方,認定美花帶走300萬現金屬于轉移財產,判決男方獲得共同財產的80%。隨后美花不服判決,申請再審。
本報延吉訊(記者 楊威) “沒有錢時我倆過得還行,這飛來的500萬就是飛來橫禍啊。”丈夫金光說。
算一算,夫妻倆自從2007年春節中了500萬后,當年4月女方起訴離婚到現在,離婚官司打了兩年多還在繼續。雙方的貿易公司早已解散,均處在待業狀態。
女方再次提出上訴
8月12日,延吉市法院向金光和美花發出再審后的判決書:判決二人離婚,認定美花在不通知丈夫去向的情況下取走300萬存款屬于轉移財產,判定美花少分共同財產,最終判決“六四分”,即“男六女四”,5歲的兒子歸女方撫養,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500元直至孩子滿18周歲。判決后,女方不服,于昨天最后一天上訴日提出上訴。
女方認為,自己帶走300萬元到境外投資屬于雙方共同投資行為,男方不該毫不知情。當時雙方處于冷戰狀態,男方特意選擇這一時間到法院提出離婚,令她無法到庭參加訴訟,使她戴上“轉移財產”的帽子,這不公平,她要求雙方均分財產。
法院認定女方轉移財產
此次判決法院認為,女方取走300萬如此大額存款時沒有與男方聯系、協商,投資前后也沒有告知男方,該行為應認定為夫妻離婚時,一方轉移共同財產,因此在分割財產時,女方應該少分或者不分。
此次判決法院對女方的權利給予了更多關照,判決女方獲得共同財產的40%。算起來,雙方共同存款380萬元,4處房產和一輛轎車估價在50萬元以上,加上女方退回的15萬元保險金,去掉共同債務16萬,女方比第一次審理多分得80多萬元。
法院認為,雙方都爭取孩子的撫養權,但誰也不能證明誰比另一方更有優勢,考慮到孩子只有5周歲并且一直由女方撫養的原因,將孩子判給女方。
男方曾吞下50萬元收條
有意思的是,在該案第一次判決之后,雙方在延吉市法院執行局見面,在執行法官主持下準備分割財產時,還發生了這樣一幕:當美花拿出一份由金光親手寫的50萬元收條交給執行法官,法官正在看時,金光突然從法官手中搶過來,將收條吞到肚子里!
第二次開庭庭審,法官詢問金光為什么要吞收條。金光含糊其辭沒有說什么。法官于是表示,情況屬實,即使你吞掉了收條,但是有執行法官作證,這50萬還是算你收到了。金光當庭表示,那就算吧。
事后接受記者采訪時,金光說,自己根本沒有收到50萬,那時妻子剛回來,他想挽留二人的婚姻,特意寫了這個收條,想以此向妻子表示誠意,但是到了后來,他后悔了。
■新聞鏈接
中500萬后的離婚案不少
■2007年4月,上海一對夫妻中了500萬體彩大獎后,妻子到法院起訴離婚,稱丈夫總懷疑她有外遇并打她,而男方認為女方把錢藏起來自己花,自己卻只能靠微薄工資度日。開始男方堅決不同意離婚,后來法庭調解時男方忽然要求立即離婚,說是怕老婆把錢都花沒了。
■2007年9月,一重慶到廣東打工的男子中獎500萬之后企圖瞞著妻子私吞巨獎,被妻子得知后告到法庭要求離婚并分割財產。后經法院調解,雙方重歸于好。
■2008年9月,河南某報報道一24歲女子向記者投訴,丈夫中獎500萬后不告訴她,還要和她離婚,只給3萬元撫養費,原因是嫌她太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