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五條規定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那么我們先解釋一下法條中第一項的兩個概念。
財產的孳息是指原物 所產生的另一物,分為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自然孳息是指一物天然生長獲得的孳息,如果樹結的果子;
法定孳息是指因某種法律關系所產生的收益,如銀行的利息。
財產的自然增值是指由于外在的因素造成,而非財產的投資所產生的增值。比如自住房屋價格隨市場上漲
因此在判斷夫妻財產婚后收益的歸屬時,不能一概而論,要區分收益是如何而來的。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婚后收益的歸屬,如果是孳息或者自然增值,則為個人財產;投資或經營則為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