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2日10時20分許,張某駕駛上海某工貿有限公司所有的號牌號碼為滬D9XXXX的重型廂式貨車至嘉定區霜竹公路XXX號廠內,在倒車時由于疏忽大意,不慎將被害人王某某撞倒。
事故發生后,張某及時撥打110報警,并在現場等候民警處理,到案后如實供述了事故過程。被害人經醫院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
張某所在單位已與被害人家屬達成了調解協議,并已賠償了被害人家屬人民幣40萬元。張某犯過失致人死亡,但情節較輕,且具有自首情節,并積極賠償。法院最終對其適用了緩刑。
滬律網上海交通事故律師提示,張某在工廠倒車,工廠屬于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外,駕駛機動車輛時疏忽大意,致一人死亡,其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然如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圍內,則應以交通肇事罪論罪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