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您好!
今年3月我單位開始蓋兩幢宿舍樓,預計明年初完工。為了籌資,將新建住房以經濟適用房的價格預售給職工,定價4000元/平方米。同時,將購房職工騰出的舊房(已按房改成本價購買)以4000元減去房齡折舊(每年折50元)的價格出售給其他職工。
據了解,其他單位新建房定價普遍比我單位低很多,請問,對新建房定價國家有何政策規定。
讀者 小葉
小葉:您好!
從來信中了解到,您單位現在要建兩幢宿舍樓,是通過集資的方式建設,然后再按照新建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出售給職工,并且定價是4000元/平方米。既然你們單位現在是按照該價格出售給職工,那么說明具體操辦手續是沒有問題的,是經過相關部門同意后才按照該價格出售的。
另外,對舊樓按照4000元減去房屋折舊價格再出售給職工,這說明也是應該經過相關的房改部門等同意后出售的。
有些單位新建房屋價格比您單位低,其中存在的原因比較多,比如房屋建造成本、企業的效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