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售后公房首期維修基金籌集,公有住房出售實行最低限價。建國后竣工的獨用成套多層住房出售單價的最低限價:
Ⅰ級地段為每平方米建筑面積266元;
Ⅱ級地段為每平方米建筑面積250元;
Ⅲ級地段為每平方米建筑面積235元;
Ⅳ級地段為每平方米建筑面積218元;
Ⅴ級地段為每平方米建筑面積203元;
Ⅵ級地段為每平方米建筑面積187元;
建國后竣工的獨用成套高層住房出售單價的最低限價,不論地段等級,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均為330元。參閱滬府[1996]46號。
獨用成套鋼筋混凝土結構的公寓住房出售單價的最低限價為每平方米建筑面積424元。
獨用成套混合結構及磚木結構的公寓住房、獨用成套新式里弄住房出售單價的最低限價為每平方米建筑面積3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