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手房交易程序再次局部微調
距上次房產交易程序發生變化僅僅一月,房產交易程序又發生了新的變化。這次變化屬于微調,主要是將原來比較籠統的詢問筆錄變更為更具體的詢問記錄,將原來形式化的程序在新的變化中落到實處。比如,原來過戶時只向產權人詢問“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房產?”,只要產權人說“同意”便被視做同意。現在這樣的交易行為已經被叫停,新的變化為產權人、共有人一同到場簽字畫押。隨著過戶程序內容的變化,使房地產交易程序更加透明、陽光,從而有效杜絕假買賣、陰陽合同等損害各方利益的事件發生,使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交易安全也落到實處。
為了方便大家順利交易,這里將過戶的幾個要點告知大家以提高交易速度。過戶前首先應填寫好過戶所需要的一切表格,雙方當事人簽字、簽章后持“房產證”原件到香米園“產權產籍中心”506室先行調圖,調圖后再持“房產證”、產權人身份證原件到西大街“交易中心”二樓調檔,取得調檔證明后下樓,在一樓大廳“私房科”辦理過戶手續。記著:先到香米園后到西大街、不走冤枉路一氣呵成。希望大家相互轉告。
附:詢問記錄
詢問記錄
以下內容由業務受理人員詢問,房屋出售人、買受人答復:
1.所出售房屋現狀(座落、面積、用途、結構),是否同房權證登記情況一致?
房屋出售人:
2.所出售房屋是否有產權共有人?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
房屋出售人:
3.所出售房屋有無糾紛?
房屋買受人:
4.房屋買受人對所購買的房屋十分了解?
房屋買受人:
5.房屋買受人是否申請房屋產權共有人?
房屋買受人:
6.房屋買賣雙方有無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房屋買受人、出售人:
我們(房屋買賣雙方)自愿辦理房屋交易手續,所提交證件、材料及詢問答復真實有效,并愿為此承擔法律責任。
房屋出售人(或代理人):
房屋買受人(或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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