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十謹記六掌握”輕松圓購房夢想
近來的房地產市場成了人們關注的焦點。那么,在新的形勢下,買房的常識和講究將是買房者關心的問題。如在在一個持續降息的周期下面買房,當然可以大膽采取信貸消費形式,縮小現金支出,現付,預期月供;如關注非商品房出身二手房。由于要擴大住房需求,除強化保障住房供應量與對象外,前期一些非商品房出身的,如以前的經適房,公房轉私有,部分村改房及集資房,處于舊城改造區域的鄉產房等,當樓市需求不力的時候,政府首選啟動的將是為這些邊緣住房交易與置換,不妨關注。買房最重要的因素還是地段,這些房子都具備好的地段;最后要謹慎:謹慎進入住宅投資市場、底商或零售商業投資市場,因為盤活住宅投資市場不是一朝一夕之功,政府是否放開投資管制的口子,還有待觀察。二手房市場及租賃市場固然總理提出了方向,但各地如何啟動,以及二手交易與開發商的關聯度比較低,政府如果想救開發商,首選的當然不是二手交易的稅費,反而是新房交易稅費。底商及零售商業主要是有些人喜歡投資的穩定,認為商業持續性好,實際上,商業空置量與交易量均非常之弱,這個時候進行投資,應當適度且謹慎。尤其是返租,固定回報承諾與低首付,經營性持有等促銷方式的使用,應該注意實質性風險。來源搜房網
下面讓我們一起關注下買房過程中的一些常識事項。
第一、二手房交易須謹慎需要注意十大問題謹記心頭
一、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唯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后,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二、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法律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此之前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容易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
四、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型還是出讓型。劃撥型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型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只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于買受人來說,如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的商品房的價格購買,衡量起來就有點不劃算。
五、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是因為已了解該房屋未來5到10年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采光、價格等因素。作為買受人,在購買前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
六、福利型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房、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七、購買單位住房時要注意是否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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