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流程分三步走,以下是二手房交易流程的詳細介紹。
第一步:委托[非必經]
尋找信譽良好的代理公司,簽訂《委托書》,在講清楚了自己的要求之后,地產經紀人會通過公司的電腦網絡系統,即時為客戶尋找較為合適的樓盤。在提供的樓盤中,通過買家自己甄選之后,便進入了實地看樓的階段,中介公司會與客戶簽訂一份看樓《委托書》,以此保障中介公司和顧客雙方的利益。
【提示】《委托書》的法律效力存在爭議,能不簽就盡量不要簽,很多中介公司管理不嚴格的,這一步完全可以做手腳。注意委托書的權限與期限,保險起見可以事先咨詢律師。
第二步:核實產權情況
到了買賣雙方有了明確的購買意向及目標價格之后,中介公司地產經紀人應該先到房管局檔案館查冊,查證該出賣的房子物業產權是否清晰,是否可以正常上市交易,有否被法院查封或抵押等背景資料。這個環節十分關鍵,對買家十分重要,所以買家應該向經紀人問清楚該產權問題的查證具體情況,最好有一定的依據證明。
房屋產權一般可分為幾種?有什么區分?
產權一共分三種,可以簡單以權證的顏色區分,性質區別如下:
紅色——集體所有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其受到流通性限制:只允許在同一個集體組織成員之間交易。
黃色——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如欲進入流通市場,必須全額補足地價。
綠色——完全產權。分成無任何附加權屬、無抵押(可順暢流通);以及有抵押(即有貸款),必須先行注銷抵押權,方可進入流通兩種情況。
【提示】中介應承擔一定的保證責任,可以要求在合同里注明。否則業務員是否真查了、說的話是否真實都要考慮下,找中介很大程度上就是尋求個心理安全感。簽完合同交完中介費后中介公司就什么都不管了,這還是比較常見的。如果是未解抵押、無房產證、共有、公房、經濟適用房等特殊情形法律風險更大,建議委托律師陪購。
第三步:簽約
經過查證之后,由買賣雙方及中介方共同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在此環節,一般要求買家支付樓價的5—10%作為訂金付予/定金業主,或者由中介公司代為預收買家的訂金/定金。由于中介公司在收取訂金時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確,這就極容易引發二手房交易時雙方之間的訂金/定金糾紛。所以,建議買家要求中介公司出示賣方的委托協議,并出具賣方委托中介收取訂金/定金的委托書;在交付訂金之后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訂金/定金的收據。該收據一定要加蓋中介公司的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