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可選擇合理避稅方式,同時做好租房策略和對房價走勢的研判
自8月1日開始,個人所得稅正式開始了“強征”之旅,從此對于出售5年內的房產者,個人所得稅成為一筆必不可少的開支。
國稅總局關于二手房交易征收個稅的文件是7月26日發布的,這距離8月1日實施已經不剩幾日,這段時間以來受此政策影響的二手房交易不在少數。
張大爺就是其中的一位。
張大爺有一套東直門區域的二手房,面積為54平米,售價52萬,房產證為2002年。7月24日,李先生相中了這套房產,也就和張大爺達成了購房交易意向。其中涉及到的營業稅,雙方約定由買方李先生支付,并準備近期就簽買賣合同。
但兩天后,國稅總局下發了8月1日二手房交易征收個稅的通知。買方李先生買這套房產需要通過貸款完成,而當時僅有3個工作日,幾乎不可能在8月1日之前完成。而對于個稅由誰來承擔的問題,雙方僵持不下,最后這宗買賣也就因此沒戲了。
接下來,張大爺又面臨著問題,如果接著賣房子,如何解決稅務成本?該準備哪些資料,才可以不交個稅甚至少交個稅?如果不賣房子而改租,這和賣房子相比,哪個更劃算?將來二手房的價格又會怎么變化?
投資者可選擇合理避稅方式,同時做好租房策略和對房價走勢的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