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消費者楊先生向本報記者反映,他找到某房地產中介公司要求代理出售他的房子時,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員建議他簽訂兩份《天津市房產買賣中介合同》,其中一份合同故意壓低合同金額,并持這份合同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手續。中介公司表示,這樣一來,高價買賣、低價報稅,賣房一方可以達到逃稅的目的。楊先生認為不妥,沒有采納中介公司的建議。記者調查發現,在天津市,一些房地產中介公司向交易雙方建議的逃稅策略有多種,這些逃稅策略對交易雙方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逃稅策略各種各樣
11月25日,記者以賣房人的身份來到位于天津市養魚池路的一家房地產中介公司,了解了相關情況后,一位劉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交易中“可以簽兩份合同,把一份合同做的價格低一些,用于辦理過戶手續,這樣可以少繳一部分費用。”
記者又來到位于天津市獅子林大街的另一家房地產中介公司,一位王姓工作人員同樣向記者談到了簽訂兩份合同逃稅的問題。在了解到記者的住房購買尚不滿5年時,該人員向記者提供了另一種逃稅方式——交易不過戶、只公證。“先到公證處做一個公證,承諾房子已經賣給對方,等房齡超過5年后再辦理過戶手續,這樣營業稅就可以免了。”該工作人員說,“只要買賣雙方相互信任,這種方式完全可以。”
隨后,記者就此問題采訪了北京鏈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的一位店長李先生,他向記者介紹了另一種逃稅策略,“以租代售也是一種常用的逃稅方法,對于接近5年房齡的房子,在雙方約定的情況下,可以先租給買方,待到5年房齡后,再以協商好的價格賣給買方,之前的租金可以沖抵買房款。這樣可以逃避大部分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