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政策空間合理避稅已成為很多二手房買主的選擇,二手房買賣如何合理避稅?二手房交易中將可以選擇兩種交稅方案:一是如果您能提供完整、準確資料的,按應繳個稅額的20%計算;二是如果您不能提供完整資料的,將按住房轉讓收入的 1%比例繳納個人所得稅。這也就是說,買賣二手房可以按照兩種方式中較低的稅費繳納。
國稅總局關于二手房交易征收個稅的文件是7月26日發布的,這距離8月1日實施已經不剩幾日,這段時間以來受此政策影響的二手房交易不在少數。
張大爺就是其中的一位。
張大爺有一套東直門區域的二手房,面積為54平米,售價52萬,房產證為2002年。7月24日,李先生相中了這套房產,也就和張大爺達成了購房交易意向。其中涉及到的營業稅,雙方約定由買方李先生支付,并準備近期就簽買賣合同。
但兩天后,國稅總局下發了8月1日二手房交易征收個稅的通知。買方李先生買這套房產需要通過貸款完成,而當時僅有3個工作日,幾乎不可能在8月 1日之前完成。而對于個稅由誰來承擔的問題,雙方僵持不下,最后這宗買賣也就因此沒戲了。
接下來,張大爺又面臨著問題,如果接著賣房子,如何解決稅務成本?該準備哪些資料,才可以不交個稅甚至少交個稅?如果不賣房子而改租,這和賣房子相比,哪個更劃算?將來二手房的價格又會怎么變化?
利用政策空間合理避稅
除了上述一些不正規的避稅方式,其實二手房合理避稅的空間還是不小。
《關于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這樣規定,從8月1日起,二手房交易中將可以選擇兩種交稅方案:一是如果您能提供完整、準確資料的,按應繳個稅額的20%計算;二是如果您不能提供完整資料的,將按住房轉讓收入的1%比例繳納個人所得稅。
這也就是說,買賣二手房可以按照兩種方式中較低的稅費繳納。比如一套二手房售價100萬元,可以提供的成本資料是90萬元。如果按照第一種方式繳納,則需要交2萬元個稅[(100-90)×20%],而如果不提供成本資料,按照第二種方式繳納,則只需要繳納1萬元[100×1%].據業內人士介紹,從“差額的20%”到“全額的1%”的明顯轉變是由于實際征繳過程中個稅征收操作的困難所導致的。如果能順利解決這些困難,日后普遍征收“差額 20%”的個稅方式較為容易實現;而如果短期內無法解決,則在相當長的時間內都會執行“全額1%”的計稅方式。
據了解,廣州早在今年1月1日就開征二手房個稅了。
廣州也是規定核定征收的比例是1%,這就留下了避稅空間。
有統計顯示,廣州二手房市場按核定征收規定交納個稅的比例達到七成至八成。
此外,還有利用最低評估價格交稅這種方式。現在二手房市場買賣雙方最常用這種避稅方式,且被房地產中介業所公認。
今年7月,北京市地方稅務局下發了《關于調整二手房交易計稅價格的通知》,首次公布了本市二手商品住房交易、特殊二手商品住房、已購公房再上市、經濟適用住房再上市、二手辦公用房交易、二手商業用房交易六類二手房交易最低計稅價格。據房產中介人士透露,不同的地區最低計稅價格不同,一般在 7500元 /平方米左右。
如果二手房賣方按照此價格扣除的成本交稅,很可能會高于自己的購買成本,這樣下來則會省一筆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