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公積金中心了解到,《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公布后,14日上午公積金服務熱線與網上咨詢就收到了大量問詢電話。據了解,市民資詢的問題主要集中于兩方面,一是住房公積金貸款首套房認定標準是否有變化,二是取消強制性機構擔保如何落實。
首套還清可貸二套
對于公積金貸款支持首套房與改善型二套房方面,市公積金中心負責人表示,文件對此意見非常清晰,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不得發放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因此我市現行公積金貸款的首套房、二套房認定標準不會有變化。目前我市相關政策是,還清首套房的公積金貸款后,才可獲得二套房的公積金貸款。
擔保費有望取消
據介紹,目前我市公積金貸款涉及到的中間費用主要是常房置換擔保公司收取的擔保費。公積金貸款引入置業擔保是2000年實施的,目前我市擔保費按貸款額度計算,具體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在1至5年(含5年)的,擔保費率為貸款金額的0.5%,貸款期限在6至15年(含15年)的,擔保費率為 0.55%,貸款期限在16至30年(含30年)的,擔保費率為0.6%。
此次文件中明確要求降低貸款中間費用,取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對此,市公積金中心在了解到文件內容后,已第一時間與承擔貸款風險擔保的有關機構和部門會商落實文件要求的工作預案。
購買新房無需評估
對于市民關心的評估費,取消的項目是新房評估收費。而我市市民在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新房時,是不需要評估的。職工在申請二手房貸款時也并不是全部需要評估,只有貸款金額在契稅完稅價格的60%(不含)以上,才要貸款申請人出具由相應資質的房屋評估機構提供的抵押房產評估報告,這些評估機構會收取相應的評估費。
對于我市如何落實降低貸款中間費用要求,何時開始實施。該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市公積金中心正積極與上級部門聯系,一旦收到我省貫徹落實文件要求后,會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市情況及時制定實施辦法,并通過住房公積金網站、報紙電視等媒體向市民公告,并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執行。在未收到相關正式文件前,公積金政策與業務沒有任何變化,請市民以中心通知公告為準,也歡迎致電12329或登錄住房公積金門戶網站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