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海口房價的上漲,街頭及網絡上房產買賣“野廣告”又盛行起來,而這些真偽難辨的信息,卻實實在在困擾了不少有意購房的消費者。記者近日通過調查發現,多數“野廣告”的真實目的,不是為了傳達信息,而是為了釣出購房者。
“又是一個賣房的假信息,這些中介真煩人。”今天,急著為父母在海口購置二手房的張小姐抱怨。幾天前,張小姐在海口東湖社區里看到一張貼在電線桿上的“野廣告”,廣告說龍昆南路上有一套80平米的二手房,售價僅19萬元。無論地理位置還是房子價格,都令張小姐心動不已。
但當張小姐按廣告上所示電話撥打過去后才發現,原來廣告上的聯系人根本不是房主,而是一名房產中介公司的業務員。自此,該公司不時給張小姐發來一些房屋信息,令原本就沒有打算通過中介購房的張小姐很是無奈。
近日,海南日報記者在海口府城及海甸島等多處路段發現,電線桿、小區門口的墻面、電信分線箱、天橋上,隨處可見“房子出售”、“求購房產”之類的小廣告。熟知內情的業內人士說,這些都是房產中介公司的業務員在四處發信息尋找二手房源。
據了解,目前海口共有各類房地產中介企業400多家,從業人員2200多人。
小付,是海口市某二手房中介公司的一名業務員,她向海南日報記者透露,貼小廣告是她每天的工作內容之一,冒著烈日,騎著電單車,走街穿巷,只要有人貼過廣告的地方,她立馬停車,迅速將求購與出售房產的小廣告貼上。“這是我們提高業務量的一種工作方式。”小付透露,房產中介業務員的收入不高,如果沒有交易的話,月薪只有400元,成交一套房后,月薪可提高到600元,另外還有提成。如今房價看漲,樓市升溫,海口每天有大量的業務員通過貼小廣告的方式來爭取找到更多的購房者,力爭拿到更多的提成。
律師認為,房產中介公司擅自發布欺騙消費者的虛假廣告信息,用以拉攏客戶和尋找房源的行為,涉嫌違規。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海口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與委托人簽訂合同后,方可對外發布相關信息。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不得發布虛假、未經核實的信息。根據該管理辦法,中介公司不得擅自發布欺騙消費者的虛假廣告信息用以拉攏客戶和尋找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