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購買經濟適用房糾紛多,主要是因為產權之爭引起的糾紛,在房價攀升之后,容易遭遇借名人辦理產權轉移登記。
海淀法院昨(21)日發布調查報告稱,2010年該院共審理房屋買賣糾紛案件351件,其中與經濟適用房有關的案件約占20%。經調研,因不具有購買經濟適用房資格的人借用具有購買經適房資格的人所引發的借名買房的糾紛,占經適房糾紛之首。
調研分析認為,造成經濟適用房買賣糾紛原因首先是借名購買經濟適用房,后因產權之爭而引發糾紛。2010年海淀法院審理的經濟適用房糾紛中,出現了多起無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的人借用有資格之人的名義購買經濟適用房,后房價攀升被借名人拒絕向借名人辦理產權轉移登記而引發糾紛的案件。此類調解難度較大,由于借名人交納實際款項并且裝修入住,并且喪失其他房屋交易機會,導致雙方矛盾激烈、不易化解。
此外,有的賣方不了解經濟適用房出售的相關規定,不了解過戶時間限制要求等因素,只考慮到賣房獲取利潤,而未盡到謹慎審查自己所提供房源義務,導致買賣過程中交易不能,造成買方損失。
經適房訴訟高發的第三個原因,是部分無良中介隱瞞房屋政策信息誤導交易雙方,導致交易不能而引發糾紛。一般來說,房屋買賣雙方都比較信任中介所提供的居間服務。有的中介公司為了提高交易量,提取較高中介費用,隱瞞房屋交易受限情況,辦理網簽時提供虛假信息、違規幫助當事人“鉆”政策漏洞,最終引發糾紛。
針對以上易引發經適房買賣糾紛的原因,海淀法院民二庭提出以下建議:當事人應增加法律意識,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關于經濟適用房購買、交易的規定進行購買活動,嚴格依照購買資格購買住房,不得因謀利或其他原因“倒賣”購房資格,避免出現糾紛。此外,建議相關部門加強對中介公司的行業管理,嚴格查處各項違規服務行為,對于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厲懲處。
房地產法。